在彭金声看来,目前在电梯的维保程序上也存在着问题。“按照程序上的规定,维保结束后需要业主代表在维保单子上签字,不过现在很多都不是由业主签字的,业主对维保的情况也不知情。”
应重提“三年一中修”
“当时是三年左右有一次中修,五至六年有一次大修,15或18年要更换电梯。现在也没有这一说法了,这个规定已经很少有人遵守。”
彭金声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电梯报废标准,电梯的使用年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服役时间较长的电梯安全显然有问题。
对于电梯“退休”和“更新”升级改造所需费用,一位“大龄”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笔费用的确令他们头痛不已。
“老龄”电梯,又该怎么报废?如何更换?这笔费用又该谁来买单?彭金声回忆说,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北京市质量监督局曾经规定过住宅电梯的寿命年限,一栋楼如果是单梯,使用寿命为15年,如是双梯,使用寿命在18年左右,根据实际状况可以适当延长。“当时是三年左右有一次中修,五至六年有一次大修,15或18年要更换电梯。现在也没有这一说法了,这个规定已经很少有人遵守。”
彭金声认为,恢复三年一中修,五至六年一大修的规定非常必要,在那种情况下才能对电梯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消除电梯存在的潜在风险。如果实行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业主、物业、电梯公司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老旧电梯使用、管理的各方知情电梯的实际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