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并公布了重载扶梯的标准。然而,有专家质疑,国内对于重载型扶梯,既没有相关定义,也无相关国家标准,扶梯生产存在内外有别的现象。(7月9日《新京报》)
国内电梯标准滞后于国际标准,这是不争的事实。标准滞后,可以不断完善,毕竟,作为“WTO”的新成员,我们与国际接轨尚且需要过程。值得欣慰的是,从2009年起,“新欧标”已经引起中国电梯行业的广泛关注,有些电梯企业在生产中正开始采用“新欧标”。但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新欧标”面前,电梯企业居然“看人下菜碟”——国际市场按“新欧标”,而国内市场却按“土标准”。
电梯生产之所以“内外有别”,首先是利益使然。据悉,自“新欧标”颁布之后,从2009年起,向欧洲一些国家出口自动扶梯市场受到很大的影响,各扶梯厂家需要调整产品标准,方能满足“新欧标”要求,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而面向国内市场的电梯即使按照“土标准”生产也不会影响企业效益。
按说,电梯标准高低的要旨原本不在“利益”二字,而在于是否更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比如说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如果站在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量,电梯生产当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揆诸现实,绝大多数电梯企业往往“利益至上”,明知国内标准的安全系数低,却还要按国内标准生产,根本没有把国民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然,电梯生产“内外有别”,还与监管有关。众所周知,国际市场门槛之高、监管力度之大,是目前国内市场不可比拟的。据说,北京4号地铁线的电梯早就出现过“倒行逆驶”的现象,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而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公共场所46%以上的电梯都存在“带病上岗”、“带伤工作”的现象。可见,监管不力、把关不严,也是电梯生产“看人下菜碟”的一个诱因。
其实,在健康和生命安全面前,是不应该“内外有别”的,可现实之中“内外有别”的又何止电梯标准?儿童玩具“内外有别”,奶标准“内外有别”,蔬菜检测“内外有别”……正是这些令人纠结的“内外有别”,一次又一次地威胁着我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直面现实,我们需要拷问的是,难道非要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之后,才能让这些“内外有别”的标准与国际接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