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教信仰自由
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得到保护。两年来,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制定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国家支持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院校办公办学条件。截至2010年底,中国道教学院和中国道教协会新会所基本竣工。国家投入资金支持伊斯兰教朝觐工作,支持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中南神哲学院等宗教院校和宗教团体建设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投入近6亿元用于西藏桑耶寺、昌珠寺、扎什伦布寺和新疆伊犁陕西清真大寺、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大寺等重点寺庙的保护和维修。
(五)知情权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基本形成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截至2010年底,75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月或季度公开了预算执行情况。省、市、县、乡、村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84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约2.5万个。
2010年6月,国务院通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对自然灾害救助中的信息公开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规定,在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应当立即向社会发布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瞒报事故的查处进行专项督察和检查。
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县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2010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大力推进党中央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目前,已有13个中共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委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党委新闻发布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两年来,各部委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举办了3522场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