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黄姓男子婚外情,爱上比他小20岁的毛姓女子,并生下一子,刘姓妻子不堪受辱,控告“小三”妨害家庭及诉请赔偿,刑事部分判刑3个月。但打民事官司期间,刘姓女子过世,3名子女为替母亲讨公道接棒打官司,台南地院日前判决“小三”要赔偿15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黄姓男子与刘姓妻子结婚20多年,却在2007年间背着妻子和毛姓女子交往并同居,同年间“小三”怀孕,隔年年初流产,随后又怀孕并生下一子。刘姓妻子直至2008年母亲节才知丈夫婚外情,犹如晴天霹雳,并因与丈夫争吵遭打伤。她控告丈夫伤害,经法院判刑黄姓男子拘役罚金确定。
刘姓女子也控告毛姓女子妨害家庭,经台南地院判处毛姓女子有期徒刑3月确定。去年9月间刘姓女子诉请毛姓女子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但官司还没打完,去年年底过世。
3名子女为完成母亲的遗愿,接棒继续打官司。法官认为,毛姓女子的妨害家庭行为,已造成刘姓女子精神上的损失,经参酌双方的教育、经济条件,判决应赔偿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