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实有夸大之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周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达10.7万亿元虽然有点多,地方政府的举债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政府的还债能力,也不会影响政府的正常运作。
对于地方债规模之所以如此过快膨胀,究其原因,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分税制改革造成了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分配的不对称,逐渐出现了“财权向上集中”和“事权向下转移”的局面,而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地方建设中庞大的资金缺口需要依靠地方融资平台来解决。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政府启动了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和扩张性财政政策,促使作为地方政府债务最主要部分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快速增长和规模急剧膨胀。
另外,目前,各地正在全力加速保障房的建设,这也必然会给地方融资带来新的压力。郭田勇认为保障房的建设必然会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增多,但是保障房可租可卖,因此也能保证现金流的正常运作,对地方政府的还债不会产生太大问题。同时,保障房是民生工程,即使以后地方债务出现问题,中央政府会拿出财政收入通过融资的方式补贴地方债务。
“地方债的风险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对于提供债务的债权人来讲,存在金融和信用风险,对地方政府来讲存在还债风险。”郭田勇认为,虽然债务总量在扩大,但是分门别类,从资金投入到具体的项目来看并不算多,而且地方政府现在仍有良好的还债能力,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中央加大地方债务监管力度
今年央行实行相对紧缩的货币政策,提高了对银行信贷风险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警惕,同时将加大对地方债的监管力度,让地方融资平台更好地发挥效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解决地方债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推进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政府应以监督地方政府财政为主,在决策机制上应当成立一个专门的“地方事务部”,可作为地方政府的代言人,反映地方财力状况能否实现中央部委提出的“达标指标”,同时也负责监督地方财政,监督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化解地方债务的方法关键在于,一定要将收入的来源和方法相对地固化。”周立表示,要把确定的收入和未来的还款关联起来,按照收入去还债。如果不确定收入,要拿出还债办法来,如果没有约定好还债办法,即使政府能还债,现金流上也会存在风险。也就是未来的收入和未来的还债应该是一一对应的过程,做好了收入的提前预算就能够将债务风险化解。
郭田勇也表示,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财政收入除了首先保障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就是要将钱投入到像保障房建设这样的民生项目上来。而像资金流动大,能很快收回投资的商业项目,政府应该举力做好招投标,交给民间资本来做,未来只要将政府的职能厘清,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