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 民政部21日发布的《2010年全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
过去的一年,我国多灾并发,重灾连发,灾害强度大,影响范围广,人员伤亡多,城镇受灾重,重复受灾、贫困地区受灾比例高,农业损失、民房倒塌和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特别是年初北方大部严重寒潮冰雪、西南地区严重秋冬春连旱、4月14日青海玉树7.1级强震、汛期南方地区连续多次严重暴雨洪涝、8月8日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数次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伤亡人数之多、灾情之重、救灾和恢复重建难度之大历史罕见,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经核定,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844人,紧急转移安置1858.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742.6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86.3万公顷;倒塌房屋273.3万间,损坏房屋670.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
综合判断,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其中青海、甘肃、云南、四川、陕西、吉林、新疆、江西、湖南、贵州等省(自治区)灾情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