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一有大活动报亭就遭殃
随着大运会临近,深圳史上最大、历时近两年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已进入尾声。全市共拆除电话亭4210个,迁移拆除报刊亭861个,其他设施333个。城管局副局长称电话亭、早餐车等被清理不会影响便民,并且清拆措施绝非搞“运动式”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大运会,将会长期管理。(7月19日《南方日报》)
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报刊亭等摊点就会成为便民的重要载体——路人买份报刊或问个路什么的,很方便。尤其对那些进入一个陌生城市的外来者来说,这样的设施就显得更重要。此外,一些困难群体也可借这些平台,凭自己的劳动而有尊严地生活。
平心而论,近些年,报刊亭等设施的“主功能”是退化了,但便民、便商的“次功能”仍在。如果大规模“被拆除”,或许市容更靓了,城市更规整了,但城市的便民功能就会弱化。本来,分布在城市的便民小载体,提供了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让众多社会群体间形成默契,互补互助。突然“失去”,难免“失落”。
不知从何时起,每当一个城市承办大型活动,或搞什么“评优”,城市管理者总是拿报刊亭等开刀。为什么城市管理者老跟报亭过不去呢?人们所听到的理由大都是为了城市的整洁、美观。其实,城市里的报刊亭等,并不影响城市的美观,也未对城市交通造成多大影响,即使有一点点影响,那也是“瑕不掩瑜”,更何况其便民功能足以“弥补过失”。有一名网友的帖子说得很精辟:一个生机勃发的城市绝对不是所有建筑都排列成行,所有树木都成一条直线。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其包容,各行各业、各种人都能在那里自由生活。城市的管理者不能凭自身的感觉来限制城市的行业和人口,好的管理者手中拿的应是剪刀来修剪城市这个大树而不应是锯子。按说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应该有很大的包容度、开放性,怎么也逃不脱这种老套路?
无论是不是因为世界大运会,反正最近深圳出台的一些“新政”都引起人们的质疑。比如,深圳“清危”行动——全市“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已于4月10日结束,据说“行动效果显著”,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深,似乎“为大运期间营造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可是,深圳“清危”,东莞“喊累”。我们可否这样认为,运动会加剧了政府行为的“运动式”。用“搞运动”的方式去管理、美化一座城市,能给谁留下美好印象?!(安徽巢湖 王旭东)
“豆腐渣”公共工程谁来问责
从开通半月故障不断的京沪铁路,到建成第二天就坍塌的云南新平公路,再到福建武夷山公馆斜拉大桥坍塌、杭州钱江三桥辅桥主桥面右侧车道部分桥面塌落……近段时间,“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案例正接连不断在全国各地上演,集中出现的“豆腐渣”公共工程已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与威胁。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7日,郑州“汇景嘉园”安置房小区8栋已封顶的楼房开始拆除。经检测,这些建筑使用了不合格的煤矸石烧结砖,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该小区主体工程于今年3月动工,到5月底8栋楼房全部封顶,但此时业主竟发现“用手一摸墙体,砖块就大量碎裂、脱落”。
公共工程变成粗制滥造的“豆腐渣”工程,这无疑让人痛心。但更让人痛心和难以接受的是,公共工程的质量问题暴露后,却无人为之担责。该安置房工程开发商、施工方、监理单位都不承认自己失职,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砖厂,而问题砖厂又已经停产,这让“豆腐渣”安置房工程成了无人认领的“孤儿”。
如此咄咄怪事,折射出了公共工程质量监管上的一大问题——无人问责。如果是一处有具体产权归属的建筑工程被发现是“豆腐渣”,恐怕施工单位与质量验收部门早已被业主诉上法庭了,但对于属于公共产权的公共工程的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追究、问责呢?
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部门应代行业主职权,有责任对公共工程的质量问题问责。然而众所周知,公共管理部门通常既是一项公共工程的投资者,又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鉴定方。一个人若既当原告又当被告,何异于自己抽自己嘴巴?而且,公共工程投资实际上来自纳税人,而纳税人作为真正的业主又不在场,他们对政府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对工程质量监管失职缺乏责任追究权,这种权利缺失使公共管理部门淡漠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真正业主难以问责,公共管理的相关方面又岂能会自找麻烦?
无人问责、无人负责,加之工程腐败之盛行,公共工程中的“豆腐渣”不出现才怪!(重庆商报 廖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