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法律界定模糊致定罪量刑存争议
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金文说,本案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按法律规定:死亡2人以上的,量刑为3—7年,肇事者有自首和积极理赔情节的,可相应从轻、减轻处罚,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之处。“但从情理上来说死了3人,判4年半难以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
马金文认为,司机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在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符合我国刑罚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较为合适。他认为,由于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界定比较模糊,所以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大多以交通肇事来定罪量刑。
被害人家属陈克俭说,法院的判决量刑太轻,适用法律不当。7月12日,他们已向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抗诉的建议;7月18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作出书面答复,称如果对该案定罪处罚不服,可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目前,陈克俭家人正准备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