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车头车厢是分析事故原因的主要依据,为何对列车车头“挖坑填埋”?
答:这一说法不属实。在救援过程中,桥上有三节车厢挤压在一起,为使救援人员对中间一节受挤压变形严重的车厢进行彻底搜救,必须把两端车厢移开。按救援方案,要在桥下使用大吨位汽车吊,才能将两端车厢移开。为使汽车吊进入场地作业,须对桥下场地进行清理。这样就需要将桥下较完整的车厢整体外移,对散落的部件,包括撞碎的车头部件,采取外移并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为吊车作业腾出场地。所有部件和车体绝没有实施掩埋,更不存在销毁证据的问题。现场搜救工作结束后,车体和集中在取土坑中的零散部件,被统一转运至温州西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动车上装有“自动停车系统”,遇有险情列车会自己紧急停车以避免相撞,但“7·23”事故发生时相关自动系统为何没有发挥作用?
答:事发当时,由于雷击造成温州南站的信号设备故障,正常行驶的D3115次列车列控车载设备由于接收的码序不稳定,造成停车后按规定缓行。此时,防护D3115次列车的后方信号由于列控中心的数据采集板软件设计严重缺陷,造成本应显示红灯的信号错误升级为绿灯,致使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没有发挥作用,造成D301次列车按照错误显示的绿灯进入区间,与前行的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
根据列车时刻表,应该是D301在D3115之前,为何D301会行驶在D3115后面并发生追尾事故?车站调度是否存在问题?
答:由于D301次列车晚点,导致D301次列车行使在正点运行的D3115次之后。后方运行的D301次列车由于信号显示错误与D3115次发生追尾。这起事故也反映出现场作业控制不力,人员应急处理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说明有些铁路企业的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铁路部门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