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瓷器门”从7月4日发生到31日正式向外界披露,长时间的“隐瞒不报”,明显违背相关法规“2小时之内”上报的明示要求。整个事故处置过程中显现出的各种信息,导致舆论质疑步步升级。
事故已然发生,如何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这是摆在文物管理部门面前的头等大事。公众所关心的,除了真相,还有相关责任的追究、制度漏洞的弥补,一切质疑的最终目的都在于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遗憾的是,至今尚未见到合乎逻辑的调查程序,相反是犯错者的自我调查。文物是国家的,是人民的,故宫作为保管单位只是一个托管机构。现在你把别人放在你家的东西打碎了,不仅不告诉大家,还关起门来自己调查自己,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或许很难将操作失误的解释直接与管理体制挂上钩,但不可否认,事故反映出有关人员对于国宝缺乏足够的敬畏感和责任心。这种职责意识的淡薄,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管理体制不完善埋下的隐患。
我国文物的宏观管理体制,存在管理责任和权力的分配脱节、职责关系界定交错等弊端。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权分散混乱,部门权责不对称,缺乏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出现利益之争时谁都可以管,但出现类似文物遭破坏的问题时,责任主体又相当不明确。将文物视为私货,在利益驱动下整天想着如何发挥文物的变现价值,过度开发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故宫“瓷器门”只是一个警示,能否彻底根治文保的种种乱象,根本上取决于能否重塑保管者对文物的敬畏感,唤起他们对文物保护的职责。这需要政府部门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着手建立以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在这个体制中,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不再被视为一些人的私产;有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能够时刻紧盯着那些躺在博物馆或是埋藏在底下的“历史活物”;公众能够借助公开透明的平台,随时监督管理者,以确保他们不会懈怠。
公众所关心的,除了真相,还有相关责任的追究、制度漏洞的弥补,一切质疑的最终目的都在于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