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拆迁方故意在新源村村民的房前堆渣土,导致雨水无法排泄,流入村民家中。 张华 摄
暗度陈仓:国家禁令居然“形同虚设”
早在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高尔夫球场建设禁令。2005年长沙青竹湖二期9洞灯光球场项目开始征地拆迁。
青竹湖高尔夫球场开发商是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2002年,该公司向当时的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增加批复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项目的报告》,申请进行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开发,共包括4个子项目,其中一项就是扩建一座9洞高尔夫球场。
2003年1月9日,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了该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的申请。
在2004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后的2004年4月20日,湖南长沙市规划局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调整青竹湖国际商业社区二期扩建工程9洞球场项目的复函》: “同意将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青竹湖国际商务社区二期扩建项目中的9洞球场项目调整为青竹湖苗木基地。”
同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也发出批复文件,同意将该公司二期工程原规划用于建设9洞球场的500亩用地调整用于建设“青竹湖草坪苗木基地”,用于苗木培育、绿化及草坪建设。
文件堂堂皇皇,规定白纸黑字,但这个所谓的“草坪苗木基地”对于开发商而言,成了一块漂亮的挡箭牌。打着苗木基地的幌子,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建设如火如荼。
2009年8月11日,张华等5位当事村民将《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建设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的投诉》递至湖南省发改委。
同年9月9日,湖南省发改委向这5位当事村民发出名为《关于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高尔夫球场投诉的复函》,其中指出:“根据调查了解,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完全执行湘发改投[2004]334号批复要求的情况”,并说明,“我委要求该公司按照湘发改投[2004]334号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停止实施与文件不相符合的建设内容”。
两天后,湖南省发改委又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实施与建设草坪苗木用地项目的批复中不相符的建设内容。
然而,时至今日,青竹湖高尔夫9洞扩建项目已经建成,其旁边的别墅建设也依然没有停工。避开禁令的“铜墙铁壁”,湖南外商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就像变魔术一样偷梁换柱,将批复的“苗圃用地”变成“高尔夫球场”。
这是开发商的“暗渡陈仓”,还是“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