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即所谓“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规定各省区市的行政首长负责本地区粮食的供需平衡和粮价的相对稳定。实践证明,“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是保障供应、稳定价格行之有效的做法。2010年11月以来,国务院多次强调要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粮食的生产和供应。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988年,为保障城市农副产品供应,国务院批准实施“菜篮子”工程,提出实行市长负责制。20多年来,“菜篮子”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市场体系逐步完善。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最近国家发改委还明确,对市长负责制设量化考核指标,建立问责制,对月度价格涨幅较高的城市进行通报。
最后,用好进出口调节。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基本保证自给自足,但结构性矛盾还存在。如玉米需要部分进口,大豆对外依存度超过80%。这需要通过进出口来调节,一方面及时组织进口,增加市场供应,如2010年我国进口玉米157万吨、小麦123万吨、棉花284万吨、食糖177万吨,为稳定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紧缺品种限制出口,优先满足国内供应。
◇ 畅流通:降低成本稳物价
2010年9月8日,走了525公里后,一批芹菜通过公路从山东运到了上海,经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环节“多级跳”后,摆上零售摊位,价格也从每斤0.3元涨到3元,涨了整10倍。芹菜“疯狂涨价之旅”,揭示了流通成本推动物价上涨的玄机。
流通,是商品从生产通往消费的桥梁。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和损耗,而这些最终会计入价格,由消费者负担。现在城市消费的农产品大都来自全国各地,这丰富了百姓餐桌,但过高的流通成本也推高了价格。
事出必有因。具体来说,流通成本高,主要在于:一是环节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要经过5—6个环节,层层加价,价格自然就上去了;二是损耗大,农产品的损耗一般达到1/3;三是经营负担重,租金、摊位费、进场费近年来大幅上涨。因而,降低流通成本,应着力做到“三减”,把省下来的钱让利给农民和消费者。
河北省全面推进农超对接
近年来,河北省积极搭建对接平台,举办各类洽谈会、蔬果节等,不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使菜农、商家、市民三方均受益。目前,全省有58家规模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开展了农超对接,对接省内外农产品基地近300个,2010年农产品销售量近500万吨,销售额超过了30亿元,使参加对接的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以上,使参加对接的农户年平均增收3000元。
广东省推行平价商店
平价商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2011年起,广东省在3年内将投入4.5亿元支持平价商店建设,主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平价商店承租经营场所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对贷款自购经营场所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对产销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等给予适当补贴和贷款贴息。目前,全省已建立300多家平价商店,经营范围包括米、油、肉、禽、蔬菜等30多类居民生活必需品;到2013年,将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产销对接,“减环节”。开展产销对接,是减少环节降成本的有效手段。以农超对接为例,一般可平均降低流通成本10%—15%。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70%,而我国只有15%左右。国家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产地与销区、农民生产与超市销售直接对接,推动从临时性扩大到长期性对接、从省内扩大到跨区域对接、从以长贮存期产品为主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今后5年,大中城市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将翻一番,达到30%。
完善设施,“减损耗”。当前,流通基础设施不完善,是造成农产品损耗大的重要原因。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采后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批发市场建设,以降低农产品在流通领域的损耗。以冷链物流体系为例,到2015年,冷库总容量将从880万吨增加到1880万吨,果蔬、肉类、水产品流通环节腐损率将分别降至15%、8%、10%。
降低费用,“减负担”。价格贵不贵,要看摊位费。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普遍过高,给经营者带来很大负担,也转嫁给了消费者。2010年以来,各地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摊位费、进场费,如南京下达4个月“减半令”、北京试行免收摊位费。国家正研究制定政策,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化解地价上涨推高摊位费的压力。同时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督促降低收费标准。对于运输费用,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将长期化,每年可降低运输成本超过130亿元。
政策传真
全面清理公路收费
2010年,我国物流总费用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远高于发达国家9%的平均水平。过高的物流成本是导致不少商品价格过高的重要原因,其中运输费用又占物流总费用的50%多。为此,2011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
◇ 强监管:规范市场稳物价
“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棉里针”、“糖高宗”……2010年这些热词频繁见诸网络报端,反映了一部分农产品价格畸高,也折射出市场投机炒作的疯狂。以最先“蹿红”的大蒜为例,曾有媒体报道其批发价两年上涨了100倍。
这种价格的疯涨,背离了价值规律,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种种迹象表明,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操纵价格,是幕后的直接推手。如大蒜的炒作,就与山东部分经销商恶意囤积有关。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保持物价稳定的重要条件。如果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不规范,投机炒作和价格欺诈现象多发,不实的涨价信息满天飞,会放大供求矛盾,引发价格异常波动。因而,必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稳定社会预期。
狠打击,坚决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治乱须出重拳。2011年春节后,查处了家乐福、沃尔玛超市19家门店的价格欺诈行为,各处最高额度5 0万元的罚款;5月,又查处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散布涨价信息案,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今后将继续强化价格监管,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对农产品收购秩序整治,重点监管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期货市场,有效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
国家发改委密集约谈稳物价
2011年3月,部分日化、方便面、酒类等企业集中发布涨价信息,推升了涨价预期,个别地方出现了小规模抢购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混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约请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多个座谈会和行业协会会议,介绍价格形势,宣讲政策法规,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约谈后,大多数企业表示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约谈,作为一种沟通方式,不是行政干预,目的是通过提前介入进行提醒、告诫,以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监审,强化政府定价商品的价格监管。目前,水电油气等重要商品,仍由政府定价。它们关系国计民生,在物价格局中具有“稳军心”作用。必须加强对这些商品的价格监管,提高价格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2011年将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要求所有政府定价的商品都要接受监审,避免不合理费用计入成本、推高价格。同时,在调整这些商品价格时,应慎之又慎,做好综合配套,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促公开,推进价格信息透明化。这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也能使消费者价比三家。一方面,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目前各地相继出台“晒价格”的举措,南京的“物价微博”让百姓可随时随地了解最新信息。另一方面,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和有关举措,及时澄清虚假价格新闻,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稳定物价的舆论氛围。
农产品期货市场
农产品期货市场,最早产生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芝加哥,它在农产品供需矛盾间建立一种缓冲机制。目前国际上仍在交易的农产品期货有21个大类、192个品种。在我国3家期货交易所中,大连商品交易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现阶段以农产品期货交易为主。
◇ 增补贴:雪中送炭惠民生
同样是涨价,不同群体的感受不同。涨价冲击最大的往往是困难群体,因为在他们的消费支出中,食品所占比重较大。可以说,他们的生活受物价上涨影响最深,也最需要给予帮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一个比较庞大的困难群体。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等,就有近9000万。化解物价上涨给百姓带来的影响,最迫切的就是为这个群体排忧解难,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及时发放补贴。当物价出现短期波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灵活性强、见效快。2010年,各地向城乡低保、优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每人每月10元—80元的临时补贴;2011年春节前,中央财政再次安排资金104亿元,向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一次性春节生活补贴100元—180元。今后,价格临时补贴将逐步从不定期发放向逐月发放转变,这将更及时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
提高救助标准。当物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和时间时,国家会相应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2010年年底,我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1元、117元和246元,比2008年年底分别提高22.4%、42.2%和35.6%;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也从生均2000元提高至3000元。今后5年,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
建立联动机制。近年来,浙江、江苏等地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涨幅及时发放补贴、联动调整保障标准,取得了积极效果。2011年7月,联动机制已在18个省区市建立,到年底将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这将在物价上涨和困难群众生活之间,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波堤”。
浙江省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2004年,浙江省建立并实施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与价格上涨幅度相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至2011年3月,已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12次,受惠人数达866.07万人次,累计发放价格补贴75893.03万元,有效缓解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
相关链接
1.《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