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牢牢把住科学补正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条款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两个关键,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财政部、中国银监会等部门正强化措施,从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多年积累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审计公告披露,截至2010年底,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约占62%。
地方债务问题关系国家经济安全,也是国际舆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0万多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究竟有多大?如何有效化解潜在风险?本报记者分赴上海、重庆、安徽、山东、广西等省区市进行调研。
投向是否合理?
大多投入基础设施,而非用于经常性开支
举债融资,风险几何,关键是个“用”字。
与西方一些发达经济体政府债务有很大不同,中国地方举债用途大多是基础设施建设,而非主要用于经常性开支。
1992年,上海成立全国第一家市政府授权专门筹集和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的国有投资公司——上海城投。“这家地方融资平台的诞生,是为了解决上海城市建设的历史欠账问题。”上海城投副总经理王志强说。
统计资料显示,1950年到1992年的43年间,上海平均每年财政收入101亿元,上缴中央79亿元,自身财政可供支出仅为22亿元。这22亿元中,能够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更少。“上海城投成立的主要任务,就是以城市规划、建设费用为杠杆,以政府信用为背景、以公司为法人来募集资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王志强说。
在山东,政府最早的举债行为可以追溯到1979年。当年,乳山市和郓城县2个县(市)举借政府性债务70.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建设项目。此后,政府举债用于城乡建设成为常态。
“广西是后发展地区,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资金是最大瓶颈。近年来,广西通过举债融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之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席鸿康说,广西债券融资主要用于保障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
地方政府“债务累累”形象的背后,是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大量优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