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的一则声明,在国内掀起不小的波澜。声明称,此前有媒体发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及解读稿均系伪造,而此时距该报道的发出已有2天。
13日,南方某报纸率先发出报道称,针对个税法修订后可能出现的“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国税总局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使上述问题得以避免。
诡谲的是,同日,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在内的官媒亦做出了类似报道,同时提到了“47号文”,并被包括中国政府网等在内的各大网站广为转载,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在15日的声明中,国税总局说,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真真假假,雾里看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在一家IT企业工作的王宪勇说周末看到这条消息时,联想到自己的年终奖,感觉“比较合理”,谁知遇上的竟是以假乱真的“李鬼”。
王宪勇的看法,在记者所采访的对象中很具代表性。而这一心理落差,或可部分解释为何一个公文打假事件,竟惹来如此高规格的“围观”。而媒体的推波助澜与官方的迟缓反应,无疑也为此事“火起来”添了一把干柴。
“闻所未闻!‘有人’?这个人是谁?要不要报警?包括央视在内的所有大媒体都报道了,如果没有权威消息来源怎么可能?”针对国税总局声明中所说的“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一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在其微博上的一条评论,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真是想不通,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立刻出来辟谣,而现在他们所谓的真相却不慌不忙才说出?”一位网友在微博中如是说。而针对13日、14日恰逢周末这一“巧合”,一些网友诘责,难道国家税务总局也只顾着过周末,看到“虚假”报道蔓延,依旧坐等上班时间才发表声明?
针对上述质疑,媒体欲电话采访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却得不得回应。
显然,“打假”事件远未终结,有舆论更指出,税务部门应倾听到民众对减轻税负、实现税收公平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