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反应堆】国税总局47号伪文件迷局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声明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该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虽然声明只有简短的百余字,但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网友也表示,百余字的声明却留下一大串的疑问,“有人”到底是谁?又是如何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公告的?详细

  日前,国税总局紧急发布声明称,有人盗用该局名义,对外发布了“47号公告”并作解读,严重误导了纳税人。该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这份公告并做了解读,他们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年终奖计税假新闻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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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辟谣假公告
国税总局辟谣假公告
全国众多媒体被忽悠
全国众多媒体被忽悠
 
  ■谁伪造了国税总局“47号公告”?

  国税总局的辟谣公告上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震惊之余,最关心的问题马上出来了:公文是谁伪造的?居然能轻易骗过了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判断力? 详细

  ■最牛的“有人”究竟是何人?
   继万能的“有关部门”后,最牛的“有人”在国税总局的辟谣声明中诞生,在极短时间内引起强烈反应,大家质疑的焦点最终是“有人”到底是谁? 详细
  ■虚假公告通过什么途径发出?
   在声明中,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伪造47号公告传出的途径以及错误解读内容是如何传出的,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也引起众网友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消息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详细
  ■为什么隔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
   “澄清行为为什么那么慢?”这也成为网友在网上发帖“炮轰”的内容之一。13日、14日恰逢周末,难道国家税务总局也只顾着过周末,看到“虚假”报道蔓延,依旧坐等上班时间才发表声明? 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报案了吗?
   如果真有人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所说的那样,就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罪行比较严重。如果伪造的内容造成了恐慌,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 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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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央视到新华网 全国众多媒体被忽悠

   关于47号文件最早出现在11日的网络上。随后,《广州日报》在13日以大幅篇幅进行了报道;就在同一天,新华网也发了相同题材的稿子;而且,央视更是在4频道与新闻频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这还不算,就在14日当天,国内众多媒体都以《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为题进行了大量报道,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占主流的观点是为这一“减负”措施叫好。无论《广州日报》还是央视新闻,其采访对象都明确指出为“国税总局相关人士”,新华网的稿子更是清楚地点明采访对象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 0详细

  
内行人戳穿“47号文件”的蹊跷之处
   该消息称“47号文件”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该公告的日期是7月31日,实际见诸媒体是8月11日。但蹊跷的是:一部规范性文件在发布的时候需要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这在此前总局2010年7月1日以后发布的历次公告(规范性文件)中可称史无前例,前所未有。列示主送机构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不符合公告的习惯,更像国税发、国税函的表现形式;局务会议通过,程序上更像税务部门规章;文件第十八条居然还在采用1994版个人所得税法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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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乌龙的“47号公告”伤害了公众感情
   这一次,公众似乎更愿意相信“谣言”。当国税总局出面辟谣称,《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公告)系伪造文件时,公众震惊了。震惊不仅仅是因为“47号公告”都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权威媒体报道并解读过,更是因为将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征收个税、以此解决“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梦想破灭了。 0详细
澄清后年终奖如何计税?国税总局称照旧
  比如,陈女士去年12月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王女士年终奖为19000元。根据现行纳税方式,陈女士: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5元。王女士:19000÷12≈1583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9000×10%-105=1795元,税后所得17205元。 0详细
 
8月12日 两专业会计网站首发
  中国会计视野网在8月12日即发布了“第47号公告”全文,随后另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华会计网校”也发布了同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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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广州日报最先报道
  8月13日广州日报A10版刊发了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 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稿件。该文见报后,引发网络大量转载,次日全国的主流报纸、电视、电台都当作重磅新闻在显著位置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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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新华社跟进报道
  新华社也发了《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一文,文中还有“相关负责人”就年终奖金扣税的举例说明。
8月13日下午、晚上 北晚、央视报道
  13日下午上市的《北京晚报》在第4版显著位置刊发了内容相似的报道。13日晚,央视新闻频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关键词提炼为“避免多劳少得”,无形中增强了此报道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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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新华社央视财经频道报道
  8月14日,新华社发布了《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刊发了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同日,央视财经频道在新闻频道进行同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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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 国税总局辟谣
  15日,《人民日报》A2版也做了报道。国税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并作解读,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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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评论                 
·国税总局47号公告事件:警惕媒体成谣言放大工具
·集体摆乌龙,媒体如何自省
·180字声明难解“47号公告”迷局
·身陷乌龙的“47号公告”伤害了公众感情
·“47号公告”:假文件背后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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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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