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日前紧急发布声明澄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系伪造,有人盗用国税总局名义发布公告并作出解读。
澄清后,年终奖计税标准怎么计算?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照旧”。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解释说,针对工资薪金,当前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依据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陈女士去年12月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王女士年终奖为19000元。
根据现行纳税方式,陈女士: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5元。王女士:19000÷12≈1583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9000×10%-105=1795元,税后所得17205元。
记者调查
“47号公告”来自网站论坛
中国会计视野网最先转发
据记者搜索发现,2011年7月31日,网上首次发布伪造公告的是一家会计网站。广州日报8月13日发布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 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文章。由于该文内容提到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可通过两种方式计算,14日国内多家媒体均对此做出报道。
昨日,中国会计视野网针对“是最早发布伪造"第47号文件"的网站”发表紧急声明:《解释及致歉“47号公告”非视野首发》,该声明称“12日(上周五)11时07分,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当天13时59分,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但考虑对来源的不确定以及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广泛质疑,该法规于13日18时21分予以了删除。该声明还承认,他们的编辑制度存在漏洞,对来源存有疑虑的内容把关不严,向各位读者、社会公众及税务总局表示道歉。
《北京晚报》也在13日当天报纸的4版头条位置刊发,在媒体报道中,《北京晚报》对这一消息的来源交代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广州日报》报道的消息来源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
这不禁让很多网友及看到这份公告的市民产生了一种怀疑,虚假的公告是通过什么途径发出的?
是通过官方网站?还是通过相关部门专门的发布渠道?又或是私下传出的?《北京晚报》当事记者表示,他们的消息来源是《广州日报》的报道,由于正赶上周末,信息无法核实,但也进行了刊发。这样,《广州日报》的消息源成了关键,这也可以证实国家税务总局所谓的伪造47号文件是通过什么途径发出的,但记者多次拨打《广州日报》当事记者电话,都显示无人接听。
过程回顾
8月12日
两专业会计网站首发
记者经搜索发现,在网上首次发布“第47号公告”的是中国会计视野网。
该网站在8月12日即发布了“第47号公告”全文,随后另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华会计网校”也发布了同样内容。
8月13日
广州日报新华社都发稿
广州日报在8月13日即刊发《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并对该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
同日,新华社也发了《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一文,文中还有“相关负责人”就年终奖金扣税的举例说明。
8月14日
新华社央视财经频道报道
8月14日,新华社发布了《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刊发了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同日,央视财经频道播出《年终奖计税调整避免“多劳少得”》,并在新闻频道进行同题报道。
8月15日
人民日报报道 国税总局辟谣
15日,《人民日报》A2版也做了报道。国税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