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我们向您道声“对不起”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此前有媒体发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及解读稿均系伪造。
讨论稿被一税务网站泄露
记者辗转了解到,该文件并未在税务总局获得通过,讨论稿的内容最早发布在一个小型网站“税屋”上,随后被业界的著名网站“中国会计视野”转载,然后才引发了传统媒体的追捧。8月15日晚间,一位省级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听到过有关47号公告的说法,但该文件最终并未获得通过,自然不会向社会发布。
“我8月12日看到这个帖子时,网友已经在‘中国会计视野’里转发了很多次,后来了解到这个帖子最早发布在‘税屋’网站。” 新锐财税专家马骏说。
刚看到这个文件时,马骏表示曾欣喜了一阵,但马骏很快发现了其未获通过的诸多硬伤。“第一,列示主送机构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不符合公告的习惯,更像国税发、国税函的形式;第二,局务会议通过,程序上更像税务部门规章;第三,用规范性文件废止税务部门规章不合情理;第四,文件第十八条还在采用94版个人所得税法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第五,该文件配套的税务总局修订说明第三条,居然把国家外汇管理局说成国家外汇管理总局。”
“事实上,沿用至今的2005年9号文件确实存在‘多劳少得’的问题,‘47号公告’虽然未获通过,但也反映出了今后个税改革的方向。”马骏说。
多家媒体报道“年终奖个税修改”
由于“中国会计视野”是由财政部以财人函〔2002〕4号文批准网站名字,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业内顶级网站,“47号公告”还是迅速引起了各方注意。
8月13日,广州日报发布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 避免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文章,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
8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年终奖计税调整 避免“多劳少得”》为题,对“47号公告”进行了报道。
8月14日,新华网发表题为《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的文章,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明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权威发布
税务总局声明:从未发布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税务总局表示,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微博声音
张泉灵:【 牛人“有人”出现了 】税务总局今天发表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能说说这能伪造文件在各大媒体上发表的“有人”是谁吗?
格林豪泰酒店徐曙光:这也可以造假?不知道淘宝上能否买到这样的假法律和假判决?
荣老:税务总局狠狠地抽了CCTV一个耳光……
苏子蔓是我:“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小税务,他们年轻又聪明,他们搞笑又非主流,他们自由自在出入税务局,和那专管员捣糨糊,他们勇敢地和税务局躲猫猫,ou……可爱的小税务,ou……可爱的小税务,他们坚持不懈长期作战,搞定了专管员,他们在微博唱歌跳舞穷开心……”
张文林_中欧M06:感兴趣谁那么大胆敢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谁敢伪造政府文件?期待税务总局公开调查结果。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