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消息”传播路径
牛人“有人”到底是谁?竟敢盗用国税总局名义。这则被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伪造的消息是如何传播的?本报试图还原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
第一棒:广州日报
最早报道所谓国税总局“47号”文件的媒体是广州日报。8月13日广州日报A10版刊发了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 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稿件。该文见报后,引发网络大量转载,次日全国的主流报纸、电视、电台都当作重磅新闻在显著位置播发。
该稿件为何会引起舆论如此关注?新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法和原税法如何衔接无疑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而且,这个所谓的“47号”公告透露了一个全新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方法,原来个税征收中“多发1元多缴2万”的问题将不再存在。
第二棒:北晚、央视
13日下午上市的《北京晚报》在第4版显著位置刊发了内容相似的报道。15日晚,本报记者联系到写作该稿件的北京晚报记者姚丽颖。她表示,“消息来源于《广州日报》和网站,由于是周六,并没有找到国税总局的人确认消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国税总局)的官网并没有这个‘47号文件’。”
13日晚,央视新闻频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关键词提炼为“避免多劳少得”,无形中增强了此报道的传播效果。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47号文件对年终奖计税方式做了调整,避免了多劳少得。”
第三棒:新华社“财经·权威新闻”
8月14日,新华社也以“财经·权威新闻”的题头播发一条消息,题为《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的稿件,但该稿件的记者并未署名;8月15日,人民日报在02版发布了题为《年终奖今年起按新税法纳税(政策速递)》的稿件。两篇稿件也涉及该“47号文件”。
此前各媒体报道的“47号文件”竟是子虚乌有?声明一出,舆论哗然。舆论焦点顿时转向,这个消息的传播路径虽然已经清晰,但是消息提供者到底是谁仍然不明。
现行的年终奖个税到底如何算?
15日,记者采访省地税局个税处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声明称此前的‘47号’文件系伪造,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目前我省年终奖的个税征收还是按照老办法执行。”
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把年终奖总数除以12,以得出的商数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计算个税。例如,年终奖24000元,先除以12是2000,那么对应的现行个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10%和25,那么计算办法就是用24000乘以10%,再减去25,税后收入是21625元。
但是现行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存在弊端,在某些情况下,税前奖金多很少的一部分,税后所得反而会少一大截,出现“多劳少得”的情况。如某单位甲职工的年终奖是6000元,用6000元
除以12个月,甲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500元的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是0,所以甲应缴税6000元×5%-0元=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
如乙职工得到的年终奖为6001元,用6001元除以12个月,乙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500.08元,因为超过了500元,其适用的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为25,所以乙应缴税6001元×10%-25元=575.1元,税后收入为5425.9元。
可见,虽然乙税前年终奖比甲多1元,但其税后收入反而比甲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