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平离开了新闻发言人的岗位,他是带着“奇迹”、“我反正信了”等“名言”走的。“7·23事故”后的群情激愤,早就为王勇平的“正常职务变动”埋下了必然的伏笔。坦白说,那次发布会后,很多人也曾讽刺过其显失水准的即兴之言,也都期待着铁道部能对相关说法有个更理性的盖棺定论,结果是一个让人无限遐思的“正常的职务变动”。
平心而论,我们不该过多地诘责王勇平。道理很简单,如果本部门不能把对民生的观照放在首位,你就很难期望其在危机公关时扮演好活灵活现的“民众贴心人”的角色。换言之,即便换个发言人,只要指导思想不变,也同样难以提升铁道部与民意沟通的水准。嘴只能承担嘴的责任。恰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所言:“这本身不是他的责任,而是铁道部的责任。面对特重大事故,让一个新闻发言人来面对媒体,面对民众,这本身是对媒体和民众的轻视……王勇平被停职不只是一个技巧问题,而是铁道部本身在姿态、逻辑上的一个错误和缺失,这与以人为本的逻辑尖锐冲突。”
真正需要检讨的不是发言人,而是发言人制度。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仍处在“粗放阶段”:一者,将“发言”误读为信息资源的赐予,不懂得尊重公众知情权应恪守的谦卑,因此才出现一些“怪现象”,譬如在重大伤亡现场不首先发布人员的伤亡,而是夸夸其谈救援人员的英勇行为,要么照本宣科、以不变应万变,根本不理会公众的关切点;二者,我国舆论成熟与开放的步伐快过了发言人制度,加之某些职能部门本身公信力就不高,结果“发言人”就成了出头的那只“怪鸟”,每次“发布会”也成了“救火会”,但因为其所掌控的信息有限,又缺乏一定的媒体素养和沟通经验,难免动辄得咎、甚至火上浇油。事实上,在欧美国家的政治体制中,政府新闻发言人往往被允许列席最高级别的决策会议,对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有着清晰和准确的把握——换言之,“发言人”不仅是一个官位,更是塑造公信的“营销部门”。
王勇平离开了,离开得不清不楚。这对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来说,似乎没有裨益可言:因为这既不能算摆上台面的“究责”,也不能说是相关制度的一次刮骨疗伤。8月3日,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强调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有舆论认为“2011年将成为中国政府新闻制度建设的重要拐点”。然而,王勇平先生的黯然离场,似乎寓意繁杂,而政府新闻制度的转身,显然还在面纱背后纠结——唯一让人产生联想的,是最高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再发力”,说什么、怎么说,这是权力部门迫切需要回应好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