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公布刑诉法修改十大亮点
整体思想将与国际接轨
澄清未刑讯逼供警察要出庭作证
在历时15年之后,刑事诉讼法迎来了它的第二次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日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那么,与现行的1996年版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有哪些重大突破呢?
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全程参与刑诉法修改论证的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
樊崇义教授告诉记者,此次对刑事诉讼法的重点修订,将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侦查程序以及证人证言等多个方面有重大突破,很多新的规定将入法典,成为此次修法的亮点。
证据制度
●亮点一
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樊崇义教授说,严禁"刑讯逼供"在刑诉法中早有规定,后来最高检、最高法又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因"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口供和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去年,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更是在此问题上作了详细规定。但现实中,"刑讯逼供"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樊崇义教授说,这次刑诉法的修改将突出规定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尊重人权、保障人权。首先就表现在:有望规定讯问的过程要全程地录音和录像。此外,将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一个公民"自证其罪"。
"这个规定写进法典在国际上都是相当进步的,不亚于1996年刑诉法首次修订时吸收'无罪推定'原则入法。对于解决'刑讯逼供'问题将相当重要。"
"刑讯逼供"并未有效解决
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现行的刑诉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但没有规定什么叫"刑讯逼供"。而同时,现行刑诉法中还规定: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现实中的讯问通常都是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有些司法人员连续讯问十几天;而有些嫌疑人是在零下十几度或40多度的高温下接受讯问的。
要想从源头消除"刑讯逼供",必须明确列出属于"刑讯逼供"范畴的具体行为。比如将殴打、捆绑、用警棍电击、罚冻、罚晒、饥饿、不让睡眠、搞车轮战等都列入"刑讯逼供"行为范畴。对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场所、一次讯问多长时间等都要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