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项目不能牟利 “美美门”等背后是监管的缺失
近日,“郭美美”事件还未平息,又出了“卢美美”事件,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当商业利益在面对公益时,公益就常会被一些商业模式所利用,公益项目会被包装成为一个赚钱机器。公益项目不能牟利。”邓国胜说:“我们不排斥公益组织和企业进行合作,这也是公益组织一种‘造血’功能,但要判定合作公益项目是否能给公众带来利益,还只是单纯商业逐利行为?这是判定商业与公益如何更好结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位长期在公益、扶贫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专家认为,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相比较发达国家的而言,在政府监管,法律、法规健全,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处于初级摸索阶段,人们对公益、慈善的认知还有很大的差距。她指出,尤其是在公益资金的监管、项目实施等方面还很不成熟,仅仅靠审计部门的数字审计是不能起到全面监管作用的。
这位专家透露,中国大部分的公益慈善基金运作与管理方式,是以捐赠数字为业绩导向的,以广撒网、多结果为目的,而在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管、选择合作对象等方面,并没有把问责权限与监管效果当作第一要素,以致出现给钱就敢做,给项目就能实施的局面。
专家指出,是监管不力与公益慈善法律环境的宽松,导致了类似“美美门”、“诈捐门”的出现,必将会对中国公益慈善业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会大大挫伤公众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