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控涉及机要费案、南港案及“海角七亿”的洗钱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上午10点宣判,被告包括刚被解除议员职务的陈致中。
合议庭强调,心中只有法律、一切依法论法。
特别费除罪化后,更一审今天对机要费案不论作出什么样的判决,恐怕都会引发蓝绿阵营对司法的论战。高院强调,判决可受公评,但不希望流于情绪性谩骂。
陈致中因伪证案被判刑定谳,未获缓刑的理由之一就是因为他还有洗钱案缠身。本案在一、二审时,陈致中夫妇选择认罪,并将瑞士账户的6.3亿元(新台币,下同)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今天更一审的结果,是各界关注焦点。
台“最高法院”当初发回理由,包括陈水扁、吴淑珍的洗钱罪与贪污罪应该分别论罪,还是一并从重论处?扁被控犯罪事实有侵占及诈领机要费及洗钱罪,吴淑珍比扁多了南港展览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