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奖”不是挡箭牌,岂能讳莫如深?
而就当记者针对此事进一步求证时,却遭遇了盐山县多个部门“踢皮球”。盐山县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县长特别奖”的文件内容是由县政府具体来操作拟定,县委只负责下发文件,具体情况不太了解。盐山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则称,“确实有县长特别奖,但是该政策的出台依据以及指标都分给了哪些人都不清楚”,又将皮球踢给了宣传部。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个相关部门,但是所有人都对此事讳莫如深。记者试图采访了解此事的相关县领导也未能成功。
有关部门相互推诿,莫非背后有“猫腻”?北京晨报刊发刘洪评论指出,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需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未经公开考试直接安排人员工作应属违规操作。“县长特别奖”是个好事,但如果拿事业单位的饭碗作“奖品”,这个奖项就是幌子,其危害性在于公权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避开监督,将“潜规则”无畏地裸奔在众目睽睽之下,使权力自肥制度化、合法化,这与公平公正的选拔制度背道而驰。“县长特别奖”应该与事业单位的饭碗彻底脱钩了。
刘义昆在千龙网上撰文直言,虽说一个县级城市的事业单位进人指标未必值钱,但被用作奖励“突出贡献者”的筹码,却是不合适的:它不仅使国家的组织人事制度形同虚设,也会剥夺普通民众平等的上升通道。
“县长特别奖”既然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来,那制定者为什么面对舆论监督讳莫如深?“县长特别奖”还会评下去吗?政策的制定者会被问责吗?“权力分肥”能够得到遏制吗?就是这种躲避与沉默,点燃了社会和公众的无限解读与追问。“县长特别奖”的真相到底在哪,这不应该是一个谜一般的问题。一个网友在该条新闻后的戏谑之言让我们不得不正视用人不正之风的沉重,“我看办法不错,总比我们县长一个条子直接进事业单位要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