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2011年征兵新举措
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为公务员
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陈辉)北京市着眼高标准做好今冬征兵工作,日前推出了一系列征兵新举措。
这次公布的政策包括《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征兵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通知》,从不同方面就加强2011年征兵工作进行了明确。
北京市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对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每年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服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优先录用;非北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北京市界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范围: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