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做好关系全局的几项重要工作 要按照年初的部署,全面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当前一些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虽然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但没有根本消除。一是全球流动性充裕、国际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的传导,输入性通胀压力并没有显著减弱。二是食品、居住类价格同比涨幅仍处高位,短期内很难明显大幅下降,这将继续对物价上涨形成压力。7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4.8%,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4.38个百分点。三是基数效应。尽管7月份开始,基数效应的影响会逐步缓解,出现拐点,但三季度仍然不低。四是劳动工资等要素成本上升的推动,其影响是长期、刚性的。要充分认识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重要性,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除了管住货币总量外,重点抓好农产品、尤其是食品供应,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促进供求平衡;切实降低过高的流通成本,抓紧出台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税收、收费政策细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合理把握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和力度;加强价格监管,稳定通胀预期。要尽可能使物价涨幅在下半年降得多一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并为明年稳定物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见到实效。今年以来,我们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多数城市房价涨幅回落,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下降,投资投机性需求得到遏制,居民购房心态趋于理性,市场预期正在发生转变,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出现了降温迹象,调控效果初步显现。同时也要看到,房价上涨的短期和长期潜在压力仍然较大,大部分城市房价依然处于高位,买卖双方仍处于观望和博弈阶段,市场陷入僵持和胶着状态,调控效果全面显现还需要一段时间。
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在关键时期,调控决心不能动摇、政策方向不能改变、力度不能放松。各级政府要不折不扣将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一要坚定不移地抑制不合理需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抑制二、三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二要适当增加房地产用地供应,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房有效供给,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三要强化责任和督促检查,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的城市,要加强督查,限期改正。四要利用目前房地产市场相持的这段时间,抓紧研究和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落实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计划,是确保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今年中央大幅增加了对地方的补助资金,在原定安排1030亿元的基础上,又追加了280亿元,目前已经基本下达。中央将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进一步加大补助的力度,重点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好行政审批、税费减免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对保障房建设的金融支持。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长远规划,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退出等一整套管理制度,特别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使用的公平、公开、公正,使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各地都要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以及开工、竣工、分配等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毫不放松农业和粮食生产。多年来的经验表明,要保持物价稳定,关键是要保持食品价格的稳定,最根本的是要保持粮食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供给比较充裕,但由于消费增长快,供求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加上劳动成本上升、农资价格上涨、流通费用增加等因素,粮价上涨压力较大。在这种条件下,要更加重视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
今年夏粮再获丰收,但粮食的大头是秋粮,受近期旱涝灾害的影响,加上一些不确定因素,对全年粮食生产形势还不容盲目乐观。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秋粮生产。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和秋粮田间管理,做好各类农资储备、供应和价格质量监管工作,搞好市场调剂和调运,确保全年粮食丰收。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降低灾害的影响。要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水利设施落后面貌,从根本上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抓好农产品流通工作。这是保证供应和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坚决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继续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四是认真落实好扶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抓好生猪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促进市场稳定。同时,尽快健全保持生猪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