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政治的老家美国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选举致胜的法宝有两个,一个是金钱,另一个我忘了。”这句话对票选领导人和民意代表的台湾同样适用。2012年台湾“大选”报名已经开始,小政党和个人参选人报名领个表就得交100万元(新台币,下同),正式登记参选还得交1500万元,如果没选上的话,钱就打了水漂,可谓是最烧钱的一场游戏。
多少钱选个“领导”?
明年1月投票的台湾“大选”和“立委”选举要花多少钱?咱们先看看明文。为控制比赛烧钱,台“选罢法”对选举花销封顶,参加“大选”的经费是一个以选民数为基数的算式,算下来大概是4亿元;“立委”、“直辖市”议员为1000万元;县市议员600万元;“直辖市长”5000万元、县市长3000万元、乡镇长600万元、村里长20万元。
再看潜规则。台湾电影《黑金》中有一个情节,老大问:你选“立委”花了多少钱?答:1500万元。虽是台词,比明文更接近于真实。
一位参加过选举的人告诉记者,选“立委”不是明文封顶的1000万元,而至少要花2000万元,这个账一算就清楚:在10公里的路面上插竞选旗子,有人给拔了还得再补,200万元没了;印传单,一张连印带发3元,发给30万选民不算多,一次就得90万元,发个五六次500万元又没了;举办竞选活动,场地、桌椅都是钱,还得出钱请人撑场子,一个人至少500元,没有100万元下不来;还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室、办公费……这还是老老实实地选,没有买票和造对手的谣。造谣也要有成本。超过了封顶怎么办?账不能走选举办公室,要走诸如“后援会”、“某某之友会”,选举账面漂漂亮亮审查过关。
选举的钱从哪儿来?
台当局领导人的月薪也有数,马英九月薪47万元,但实际要开销的几十亿元竞选经费从哪里来?一是政党补助,二是捐款。个人或企业向支持的参选人捐款并用于选举,这在台湾是公开合法的。台湾2004年颁布《政治献金法》,对个人和企业的捐款有封顶,即个人对同一政党的捐款全年不得超过30万元,对参选人全年不得超过10万元;而企业对同一政党全年捐款不得超过300万元,对参选人全年不得超过100万元。
虽然有封顶,但参选人特别是选领导人的,不愁没有捐款入账。2008年台湾“大选”后,台监察部门公布了国民党马英九、萧万长及民进党谢长挺、苏贞昌获得的政治献金数额和支出明细账目,其中国民党为6.774亿元,民进党为4.4亿元。
企业从来不和权力过不去,政治献金在明文规定上是“民主选举不可或缺的资源”,也是企业的“公关费”,不说争先恐后,也要和上下家齐头并进,而且往往是宝押两家,这边捐了那边捐。而个人小额捐款也有实力,这是凝聚选票和炒热气氛的好时机。蔡英文8月在台南办募款餐会,一个盒饭卖1万元,收的是钱,也是人气。
黑金与献金
李登辉上世纪90年代在岛内推行“民选”,官商勾结也从选举费用开始,一步步坐大。内幕交易、黑道从政、钱权交换等花样百出,政客通过贷款、投资给企业输送利益,企业包括黑道在选举时为其买票、护票,于是“黑金”一词在台湾流行,国民党在独裁专制之外又被贴上了“黑金”标签,这也是导致其在2000年失去政权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4年的《政治献金法》意图用法律手段将“黑金”公开为“献金”,希望将选举不能或缺的“献金”在阳光下进行,把钱权交易的空间压缩到最小。条文自然是一种约束,但能否扫黑令人怀疑,毕竟“法”前有李登辉,“法”后有陈水扁,而且,哪次选举没有开枪的“黑”和买票的“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