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社会各方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问:前期出台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指导意见,对专项整治工作乃至整个食品安全工作有什么促进作用?
答: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7月初,食品安全办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设立专项资金,明确奖励标准。目前,各地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有奖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正在陆续出台具体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据了解,不少省市已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如湖北省开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系统,公布了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网络平台;陕西省财政拨出10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其中500万元用于奖励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广州市规定,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者予以重奖,举报者可通过银行划转或委托他人代领奖金,切实保护举报者人身安全。福州市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实行分级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强化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意义重大、促进作用明显。一是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二是相对于职能部门的抽检等信息获取渠道而言,群众举报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信息获取渠道。通过对群众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分析,有助于监管和公安部门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态,更有针对性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工作效率。三是有助于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形成震慑作用。
多措并举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
问:在当前食品安全高压态势下,城市监管力量不断加强,但一些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仍较常见,对此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答:由于农村地域广大、情况复杂、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农村地区包括城乡接合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不断出现,且极易反弹,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食品安全办近日也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监管:
——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进程。针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点多面广、生产工艺不规范、卫生条件差、质量控制水平低等情况,积极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管理法规,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强化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工作和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村镇和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卖部、食杂店的整治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流通安全。积极探索农村规模性集体家宴的监管模式,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加大对基层监管的投入、扶持力度,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进一步健全农村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完善农村食品监管网络。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食品商标,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不断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鉴伪识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