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并保障农户切身利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日前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农村困难的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新建或修缮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情况特殊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县级财政局审核后,可由民政局或乡镇工作人员直接将现金发放给农户。
《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应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在乡(镇)、村两级张榜公布,并设立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对危房改造农户提出异议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今年,湖南省12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共有11.1万户的农村危房将得到改造。根据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使建房户春节前能入住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