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防控体系重在落实
在王太元看来,以往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谈到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的现状,王太元有些须担忧:无论哪个县市,都会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制度文档存在,但在个别地方,防控体系照章办事地建起来了,最多在开会时部署、强调一下也就完成了上级任务,但具体的工作如何?很难讲。
“个别地方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搞成了临时突击。”王太元说,这种情况导致不能将社会治安防控当作大事来做,而仅仅是停留在决定、报告、报表、统计等纸面上。
王太元告诉记者,个别地方还出现这样一种观念,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在给公安机关帮忙。“各行政领域都应当有自身的公共安全任务,各类行政管理如果不到位,相应的公安工作就很难到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只有贯彻在日常的本职工作中,才能真正贯彻始终”。
那么,如何落实社会治安防空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推进?
王太元认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目标是服务公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而不仅仅是各单位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因此,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灵魂,哪个地方只有一个或几个职能部门唱独角戏,哪里就会有防控不到位的情况出现。
王太元特别强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决策科学化问题。体系化防范的综合治理决策,不是某个部门到基层下去走走看看搞个方案这么简单,更不能只由主要领导拍脑袋决定,而需要科学研究,需要党委政府组织包括公众、媒体、学者的社会各界,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行。
既然普遍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与社会管理创新相衔接,就需要尽快形成相应的运行机制、组织体制、保障体系并依法规范,至少可以先有业务规章、地方法规、部门法规,随后再规范、固化为法律,如果不能得到法律体系的规范与固化,那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效果可能会打折扣。王太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