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运动要不要立法?如何加强管理?记者专访中国登山协会秘书长张志坚——
政府当保姆民间是骨干
四川四姑娘山“驴友”失踪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此事却引起人们对户外运动如何管理的大讨论。
户外运动要不要立法规范?政府如何有效监管?救援遇险“驴友”,政府该掏救援费吗?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登山协会秘书长张志坚。
立法规范户外运动不可行
记者:近年来,参与登山等户外运动的人越来越多,各种险情也随之产生,目前每年的伤亡状况如何?
张志坚:虽然近年来,登山攀岩等运动的伤亡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也要看到,其增加的幅度远远低于参与这些运动人员基数的增长,而且出事的绝大多数都是非正规俱乐部或者这种网上组队的。不能因为几起事件的出现,就对登山等户外运动的发展持否定态度,这项运动总体来看正处于健康规范的发展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与一般的旅游休闲活动不同,登山等户外运动恰恰因为它的风险,才有其魅力。
记者:外界一直在呼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登山等户外活动进行规范,你怎么看待?
张志坚:我认为,目前并不具备出台相关法律文件的条件,甚至从国际上来看目前也没有专门立法。
首先,户外运动不是一个单独的体育项目,而是以大自然为场地的一系列体育运动的集合,包括登山、徒步、溯溪等。法律应该是严密的,户外运动的内涵和外延难以界定,这就直接导致了立法的边界不明确。
另外,目前我国出台的与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多的是以倡导、推广某项运动项目为出发点的。就体育运动的执法权而言,我们目前只有在体育场馆、设施内才是明确的,而一旦离开特定场所便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