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煤矿爆炸案
时间:2010年11月18日
地点:泸西小松地煤矿
事件:爆炸、枪击
后果:9人死亡 数十人受伤
老大之悲剧
矿主王建福、矿主郑春云,平时都自称“老大”。王建福,平时随身配有保镖,出入一些公共场合时保镖还配枪;郑春云,十几年来与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件联系在一起。
去年11月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小松地”煤矿响起爆炸声和密集的枪声,随后,9条人命埋没在漆黑的煤山之中,数十人受伤。祸起矿山的地界之争,幕后主角就是在泸西当地响当当的人物王建福和郑春云。
事隔一年,昨日起,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预计为期数天的庭审,晚报记者将通过单元式的报道,揭秘整个矿山爆炸之争的真相……
今天让我们关注第一个单元“老大之悲剧”。
在昨天的起诉中,除了主要被告王建福、王飞云、王永林3人,还有23人因涉嫌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窝藏包庇等多种罪行被起诉。郑春云连同他手下的42人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聚众斗殴等等各种罪名,也即将被起诉。昨天的庭审进行到下午6点20分,法庭对前3名被告人的发问才结束。
庭审开始,王建福第一个被带进法庭,他低下了过去一直高昂的脑袋。回答提问时,王建福说:“我是被冤枉的,指控我爆炸和故意杀人都是冤枉的,我也不敢说我无罪,我只构成私藏枪支这个罪名……” 王永林对于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大都保持沉默。
王飞云自告奋勇保煤矿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因为王建福和郑春云矿山的地界之争一直未得到解决,王建福预感郑春云将对自己“下手”。作为王建福手下的一名电工,王飞云在案发前几天登上了“舞台”。用公诉机关的话称,王飞云曾自告奋勇地向王建福表示:“我可以独自对付郑春云!”
在得到王建福的同意之后,王建福与王飞云多次密谋,预备通过引爆炸药和开枪射击的方法对付郑春云。事发前,王建福还将自己先后非法持有的猎枪1支、自制炸弹装置两个和小口径步枪子弹两盒交给王飞云,还指使其购买了小口径步枪1支。
对于吸引王飞云替王建福“卖命”的诱惑,公诉机关指出,是因为王建福赠与王飞云“小松地”煤矿股份。
“我引爆我开枪但我是自保”
作为第一个受审的疑犯,王飞云站上被告席的第一句话是:“我承认是我引爆的炸药,也是我开的枪,但我是为了保护自己!”在整个对话、辩论过程中,王飞云的“冷静”和“凶狠”令人印象深刻。
时间回溯到事发当天,郑春云率众百人前往“小松地”煤矿聚集。从公诉机关提供的一些细节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王飞云当时并不慌乱,他事先已经安排好逃跑的路线,并安排人监视郑春云与百余人的车辆动向,同时指使人驾驶装载机将郑春云的退路堵断。眼看着郑春云和百余人到达“小松地”煤矿2号井井口附近聚集,王飞云立即引爆了井口附近水泥房内早已经安放好的炸药。郑春云方面的石朝文与杨洪敏被炸死,其余数十人受伤。混乱中,看到郑春云方的人继续朝二号井口聚集时,王飞云悄悄潜入预先挑选好的附近一员工住房内,开始用小口径步枪向郑春云的人群射击。据坊间传闻,王飞云射出枪膛的子弹不到10发,但造成李永琦、张自标等7人死亡。枪法之准,曾引起了人们关于对现场是否埋伏有狙击手的各种猜测。
不引爆有100多人会受害
王飞云始终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实属多次遭到郑春云威胁之后的无奈举动。他甚至坚称,自己预先在井洞口埋下炸药,并非要炸人,只是以此吓唬郑春云等人,让他们不敢靠近井洞口;对于开枪,王飞云说那是因为看到郑春云所带领的百余人已经威胁到自己和矿工的生命危险,他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朝着人群乱开枪……争辩过程中,王飞云还暴露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当时郑春云率众上山,小松地的事发井下还有100多名工人,王飞云说:“如果我不这样做,这100多工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对王飞云庭审的过程中,一个个小细节被披露,包括王飞云事先埋在井口的炸药,多达20余公斤,这些自制的炸药威力让人不寒而栗。王飞云还自称,爆炸过后,他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参与了现场对伤亡者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