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决定》指出,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会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有4点。
一是在宏观层面上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党委领导,就是各级党委要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管好方向,管好政策,保证党对文化建设的决策落到实处;政府管理,就是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行业自律,就是要充分发挥文化行业组织的作用,制定行规公约作为协调、规范行业行为的准则,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社会监督,就是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对文化事务的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就是企事业单位要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或事业法人,独立承担经济、法律或刑事、民事责任,依法运营。这就要求在宏观上明确各自的社会职能、法律地位、运行规则、权责关系。
二是在微观层面上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无论文化企业还是文化事业单位,都是具体承担文化创造、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实体,必须改变体制不顺、机制不灵、管理不善的现状,通过改革创新,形成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人人奋发向上的生产、经营、服务机制。
三是在市场层面上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资源的配置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改革政府包办文化的状况;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也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主要依靠市场来吸引;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
四是在国际层面上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文化走出去既是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需要,也是开拓文化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关键是要改革、重构我国文化走出去的体制机制,主要通过市场主体、市场渠道、市场竞争和名牌文化产品、超越他人的文化服务实现走出去,让中华文化传遍世界。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决定》对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作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了各项任务。
(一)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党创办了数量巨大的国有文化单位,它们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落后的体制机制使其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必须通过改革让其焕发青春活力。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就是在科学界定文化单位性质和功能的基础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一是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定》要求,推进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拓展出版、发行、影视企业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要创新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投融资体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自我发展,通过上市、债券、股份制等多种方式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壮大国有文化企业的实力。
二是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担负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文化事业单位,主要是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能力。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变财政养人为财政养事,政府通过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方式支持文化事业单位。凡是使用政府基金的文化单位都要有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建立理事会,使公益事业更加公开透明。
(二)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品的流通同市场接轨,要靠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所以,必须把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决定》强调了3个方面。
一是培育传统文化产品交易市场。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重点打造一些全国性国际性的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办好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展会,扩大市场影响力。
二是发展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物流基地。打破地域、行业界限,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等方式,加快建设重点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方便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物流形式,提高流通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有效供给。
三是培育文化要素市场。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是文化市场发育的重点。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构建,实现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引导和规范各类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使其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