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刷票很无奈
■业内
某网站技术总监(当事人不愿具名)说,面对刷票很无奈。从技术上来说,没有办法区别哪些是网络代理投票公司找人刷的票,只要代理投票公司找人按照投票规则投票就是有效的。
现实中,有些网络投票在中短期内会突然增加大量票数,只能说有刷票的嫌疑,这种情况下,遇到不负责任的主办方,刷票的结果就被默认为正常投票结果,如果遇到负责任的投票主办方可能会抱着“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者规定某一时段内最多能增加的票数,但是这样对那些真正人气很旺的参选者也是不公平,这是个很无奈的现实。
尚无监管的依据
■官方
记者致电12321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网络代理刷票公司的举报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这种网络刷票行为并不在工商的监管范围之内,因为工商法律法规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目前,工商对网络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商家与商家之间的一些经营行为。网络刷票行为到底是不是一种经营行为?如果是,算哪种经营?如果不是,又算哪种行为?工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就无法界定,也就无从监管。
■专家
想完全防范不可能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李强,从事网络非法产业研究多年。他说,据他的研究,目前网络“水军”有两类:一类是以类似咨询公司或文化传播公司的企业组织,另一类纯属是个人。无论哪种,其运作方式基本上差不多,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工操作,一种是使用程序。
李强介绍,“水军”一般会在各种大型的论坛、名人的博客、微博后面留言,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当有客户联系时,他们会先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如QQ)了解情况,也可能面谈。
承接业务后,“水军”用几种方式操作:一是自动投票,简单说就是编一段程序,用若干台电脑,或他们自己的服务器,不断地模拟电脑用户访问投票网站,形成投票的假象。这种方法的最大缺陷是同一台电脑的IP地址和网卡地址等信息是固定的,如果投票网站规则设计为同一IP无论多少次点击,都只记录为1次投票的话,那这种方法就没用了;二是可以设计程序更新电脑的IP地址,以实现重复投票。对于这种方法,投票网站可以采取技术措施识别投票的计算机,一台计算机只能投票一次;“水军”还可以动用“肉鸡”,也就是他们用植有木马程序的电脑用户(这些用户并不知情)进行操作。即便如此,如果投票网站设计有“验证码”,需要用户手动操作的话,这一招多半会失效;还有就是动用人工,一般小规模的“水军”公司能够动用几百人同时参与投票,如果活好,他们会把业务分给其他公司一些,做到几千人“灌水”并不难,但价格相对要高很多。算下来,一票的价格可能要几毛钱。从防范上看,对于这种规模化、雇人实际操作的“灌水”,如果单纯从技术角度防范比较难,因为它本身就是人在投票,和其他参与者投票的行为一模一样。
李强说,从目前的法律规范上看,只能制约黑客控制“肉鸡”,而对于这种操纵投票结果的情况并没有约束。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应从技术手段入手,做好投票网站的技术设计。比如:是界定唯一的IP地址,还是唯一的计算机抑或是唯一的什么人?在此基础上,涉及有效票数的识别和过滤规则,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投票活动中的恶意“灌水”。
李强认为,从根本上杜绝这种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为当这些企业操作几百或几千人投票时,那实际上就演变成这些人有组织地为了利益去投票。这时应该关注的不是如何防止这样的组织,而应该反思,投票的背后是不是有着不应该有的利益。
法律规范仍是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专家郑旭表示,从目前看来,我国法律没有对网络代理投票行为做禁止性规定。保证投票或样本采集的公正性应是主办方的义务,不能保证意见的准确性和样本的代表性,这对组织者的公信力是一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