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的一层写着“厕所”,楼上的房屋都装有空调。
本报商洛讯 按照城市建设规划,本应是规划建设公共厕所的用地,在公厕上面又加盖了多层,成为了一栋7层高楼,山阳县群众质疑城建部门擅自更改城市规划,改变用地性质。
连日来,家住山阳县县河路的一些群众不断向本报反映,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本应该是公共厕所的地方现在却盖成了一栋7层高楼,他们怀疑城建部门和建设者之间有利益交易。据当地一名毛姓居民讲,规划盖公厕的地方临近翠屏小区,属于公益性项目。“在黄金地段以盖公共厕所的名义立项建起了高层楼,这其中肯定有猫腻。”据了解,盖在公厕上的这栋楼房标记为“6号楼”,权属山阳县一个体户的酒店客房。
昨日,记者在山阳县翠屏小区附近找到了这座标记为“6号楼”的7层建筑。记者看到,一楼门口上方有“厕所”两个红色字体,主楼体上标注着巨大的“6号楼”字样。而一侧挂着某酒店农家乐的牌子,院子里有穿厨师衣服的男子来来往往。
“前阵子还叫客房部呢,咋现在变成了6号楼?”路过此处的张先生这样说道。据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工作人员介绍,山阳县目前的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大概在3000元,“这栋楼每层按照200平方米计算,最低价格按照2600元计算,总价在300多万元。修建个厕所最多也就是几万元,真不知道政府部门是不会算账还是有意让利给某些人。”
采访中,山阳县城管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称要了解公厕盖成楼房的情况需要去城建局,这名负责人称尽管大队负责查处违法建筑,但此事他不便说。随后,记者来到山阳县城建局采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联系了领导后解释说:“按照规定确实是规划建设公厕,但由于县上财政困难,经过县上同意将这个公厕建设采取无偿划拨土地,城建部门不掏资金,由别人代建,但使用权归政府。”县国土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翠屏小区附近的公厕是公益性用地,手续没有问题,但在公厕上建楼房,就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是国家政策所不允许的。文/图记者张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