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是西藏发展稳定的关键。要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巩固发展民族大团结。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对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自觉抵制各种狭隘民族意识,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责任感。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高标准办好西藏佛学院,使之成为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的阵地、培养爱国爱教人才的阵地、向全区寺庙输送高素质僧尼的阵地。实施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工程,努力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爱国爱教人士队伍。依法管理活佛转世事务,牢牢掌握活佛转世的主动权,决不允许达赖集团插手活佛转世事务。完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述,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重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七、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兴起全区文化建设新高潮,努力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转变。
(一)提升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全区文化建设,推进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进基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转化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唯物论、无神论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坚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凝聚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加强对西藏重大理论、历史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和藏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二)提升意识形态领域的战斗力。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不断加大对我进行反动思想渗透的新情况,要旗帜鲜明、针锋相对,强化措施、掌握主动,确保西藏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绝对安全。阵地要占领,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掌握涉藏舆论斗争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揭批要深入,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三性”分裂本质,打牢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覆盖要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全覆盖,确保没有盲区、没有空白点,使党和政府的声音覆盖全区12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疆域,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有效地传播到千家万户。管控要严格,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有效净化舆论环境。防范要到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分子进藏入境进行反动宣传,坚决清缴“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铜墙铁壁。
(三)提升主流舆论媒体的传播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贯彻正面宣传为主、团结鼓劲的方针,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人民军队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新闻立报立台立站,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出版社,实施党报党刊赠阅工程,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和改进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加强舆论引导,规范信息传播,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推进汉藏“双语”传播,全区新闻媒体全部实行汉藏“双语”编印、播发,支持藏语音像制品、书报刊的出版发行,提高广播影视节目藏语译制能力,使各族群众都能看得到、听得懂、入头脑、受教育。切实强化对外宣传,加大西藏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国际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良好形象。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健全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经过2-3年的努力,实现地(市)全部有图书馆、群艺馆、数字电影院,县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电影院、新华书店、民间艺术团,乡镇(农林场)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电影放映;大力推进先进文化进寺庙,在每个寺庙建设一个文化书屋,尽快实现报刊、广播、影视寺寺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一方面,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抓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整理,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一方面,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以确保文化安全为前提,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民族手工艺、高原极限运动等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生态产业相结合,力争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以上、逐步成为全区新的特色支柱产业。
(六)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力。认真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建立社会主义文化精品创作激励机制,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为主题,创作更多讴歌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的好作品,占领城乡文化阵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西藏文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