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政府将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中国政府网昨天刊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
意见提出,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鼓励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要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推动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各城市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耐贮蔬菜的动态库存数量,保障应急供给,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七大保障措施
1.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2.加强金融支持,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3.保障合理用地,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
4.严厉打击农产品投机炒作,做好外资并购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安全审查。
5.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6.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
7.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商务部门瞒报市场异动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