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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文!沪苏浙皖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
2019年11月13日 11:38:40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灿 通讯员 肖峰

  “我们将在全面合作、共享发展、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以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天上午,2019年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在嘉善召开。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了《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还共同签署《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9-2020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确定了包括联合举办“法治长三角”系列论坛活动之基层依法治理论坛、联合建设长三角律师信息查询平台、研究起草《长三角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在内的12个重点项目。据了解,这些重点项目将由四地司法厅(局)分别研究制定推进落实的具体工作计划。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司法局局长也共同签署了有关协议。据介绍,各地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形成串连法治文化阵地、联合举办长三角法治文化节、成立长三角法治研究会、共建共享普法资源等方面的合力。

  【浙江新闻+】

  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携手打造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的共同宣言

  为携手打造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2019年11月13日,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发布宣言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作为党的法治工作机构和政府法治工作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发挥更大作用,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将在全面合作、共享发展、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以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推动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加大本地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我们将竭尽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

  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团结协作,为把长三角区域打造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懈努力,奋力前行。

标签:长三角;法制 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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