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新办法施行一个月了,“下单容易退货难”的网购难题在新规实施后是否得到改善?相关电商平台执行情况如何?
浙江在线4月10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该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网购新办法施行一个月了,“下单容易退货难”的网购难题在新规实施后是否得到改善?相关电商平台执行情况如何?
“开袋验货”不影响退货
《办法》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可以依照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
这项法律依据让消费者“开袋验货”少了一些后顾之忧。
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赵荣霞介绍,目前大的平台都根据规定,修改了售后服务特别是“退货”条款,重新调整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目录”和平台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的标准,修改退货流程,用技术手段保证退货时限、退款时限的合法合规。但也有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还没有在流程中进行“跳框确认”,而只是在网站或平台公告中予以说明或者在相关商品信息中进行标注,没有尽到显著提示义务。
进口现货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
《办法》不适用: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记者调查了几家知名海淘网站,发现“七天退换”在海外购物方面,大多还是需要“理由”的。例如,天猫国际在网页上明确,其产品分为海外直购和进口现货两类。进口现货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海外直购产品适用带有“七天放心退”标志的天猫国际商品,消费者与卖家协商一致后方可退款。客服介绍,跨境购买有特殊性,天猫国际的大部分店铺是不支持的;如遇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平台介入。
网上代购商品等同“定制”
网上代购是否要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呢?“消费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通过网上代购商购买商品,若在购买之前,代购商并没有取得商品的所有权,而是在消费者付款之后,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为其购买商品,这种方式与消费者定作有相似之处,应当排除在反悔权适用范围之外。”赵荣霞介绍。
“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购买商品,也不适用。”赵荣霞表示,首先,代购人一般没有办理工商营业登记,且许多还是业余兼职,买卖双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者与消费者”;其次,这是社交平台而不是网络交易平台;再次,“微信、QQ代购”商品的消费者大多指定了所购买产品的具体品牌、款式、花纹,代购商品的特指性符合“定作”的定义。
专家支招:保留购物票据 了解投诉渠道
12315互联网平台
专家建议消费者,对一些标的较高的商品,在购买之前先了解七日无理由退货情况,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及时维权。
此外,3月15日起,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启动,消费者通过这个平台可直接在网络渠道投诉或举报,结果也可以在该平台中进行查找。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一些维权法规及维权知识,这也是继工商部门手机App、微信之后的又一个投诉方式。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经落地,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面走向前台。可对于这部与网民与网购息息相关的法规,眼下有多少的认知程度?根据解放日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发现,受访者中,表示“知道”的有27.1%;“略知一二,但不清楚具体细节”的有57.1%;其余15.9%则明确表示“不知道”。《办法》虽已实施,但要真正让网购“退货不再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网商抑或电商平台,都有努力的空间。
(综合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解放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