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城市噪音污染严重成“健康杀手” 科学施策治理刻不容缓

编辑:金晨
导 语

提到环境污染,人们最先想到的可能是大气、土壤、水等方面,但噪声污染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对我们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浙江在线杭州7月12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晨)提到环境污染,人们最先想到的可能是大气、土壤、水等方面,但噪声污染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对我们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作为一项严重的“城市病”,噪声污染也日渐成为现代城市生活中的焦点问题。

  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而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噪声。

  从生理学观点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以及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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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城市噪音污染严重成健康杀手

  随着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道路建设速度的加快,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环境噪声日益严重,已成为污染环境的一大公害。

  噪声污染对人、动物、仪器仪表以及建筑物均构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噪声的频率、强度及暴露时间。研究发现,噪声超过85分贝,会使人感觉到吵闹,感到心烦意乱,进而无法专心地工作,结果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噪声是一种恶性刺激物,长期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质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这种症状,药物治疗的疗效很差,但当脱离噪声环境时,症状就会明显好转。噪声还可以引起如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精神障碍、内分泌紊乱,甚至事故率升高。

  高噪声的工作环境,使人出现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以及恐惧、易怒、自卑甚至精神错乱。在日本,曾有过因为受不了火车噪声的刺激而精神错乱最后自杀的例子。

  噪声污染正在成为城市环境的短板。根据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的《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2016年相关部门共收到环境投诉119.0万件,其中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而且,越是大城市,噪声污染就越严重。

  “我想静静”成奢望 噪声投诉占比上升

  每年逢中高考日,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应考和休息环境,各地都会采取相关措施严控噪声污染。有不少地方采取强制性措施,禁止或限时容易产生噪声的单位施工、营业,并开通举报热线、加大执法力度。

  然而,噪声污染不只是每年中高考期间才会影响学生,事实上,考试一结束,噪声马上又会卷土重来,而且,学生只是众多人群中的一个群体。老人、孕妇、病患、婴幼儿等许多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也常常饱受噪声之扰。即便是身体健康的人,也是生活在噪声无处不在的环境之中。比如,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大卖场和美发厅持续播放的劲爆歌曲,小区电梯中开发商安设的广告视频发出的声响,还有邻居打牌、搓麻时的吵闹声,以及不分时段的装修声,对人来说都是一种伤害。有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这越来越成为都市人的一种奢望。

  据环保部统计,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45.7万件,占环境投诉总数的56.4%。在环境噪声投诉中,社会生活噪声类占60%,建筑施工噪声类占29%。

  环保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5年》认为,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有所下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整治噪声的长效机制。既然中高考期间能做到有效禁噪,那就说明长期禁噪也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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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噪声还需科学施策 各方发力

  据环保部披露,截至2016年,噪声监测专职工作人员屈指可数。对于我国的噪声污染治理来讲,几乎是杯水车薪。专业人员的匮乏,城市噪音治理也有可能变成海市蜃楼。

  在英国,法令明确规定,居民区里宠物不能大声叫,而且任何人都不能按喇叭、吹哨和鸣笛。国外治理噪音污染经验与其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噪音污染治理,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如果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治理噪音污染只能是一纸空文。同时,细化各部门职责、建设专业化的治理噪音污染的队伍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治理城市噪音污染,刻不容缓,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不同,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性污染,它的特点是局部性和没有后效。噪声在环境中只是造成空气物理性质的暂时变化,噪声源的声输出停止之后,污染立即消失,不留下任何残余物质。所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控制声源和声的传播途径,以及对接收者进行保护。

  一方面,要控制噪声源,阻断噪声传播。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另一方面,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进行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此外,控制噪音环境,除了考虑人的因素之外,还须兼顾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

  (综合新华网、工人日报、人民网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