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原文】加快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实行社区首诊制度试点,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才上医院。
【权威解读】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
高强说,发展社区医院一方面是改善其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设备;同时,现有医疗资源也要调整,把现有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功能,令其不只是看病,还有预防保健。另外,要组织一些大医院的医生支援社区,医院和社区要建立一个非常密切的联系。当然这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卫生部规划是5年,到2010年,形成机构设置比较合理、设施比较齐全、人员素质较高的服务体系。
国家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百姓看病将先进社区服务中心首诊,然后在社区医生的指导下到大医院看病。实行双向转诊和社区医院首诊制以后,大医院和社区医院各司其职。在社区开展首诊能够合理分流门诊病人。大家现在说看病难,最突出的是到大医院排队挂号。实际上在国外,大医院几乎没有门诊部,到大医院看病都是由社区医生转诊,这样,社区医生能够帮助病人找到更合适的地方和医生。
目前,各地卫生部门都已陆续开始双向转诊的探索工作,北京、上海、天津、保定、济南、深圳等城市相继建立了本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北京举措
目前,北京市正在从政府投入、医保报销比例、医疗技术培训三个方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今年起,北京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将逐步取消病床,扩充正规全科医生的诊疗力量,增强社区医生对传染性疾病、大病临床症状的鉴别、处置及报告能力;并将加大医保药品的使用,对在社区医院看病取药的居民增加医保报销额度。目前,在西城区的汽南等四个社区,已经开始试点推行一些计划。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希望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网络力量,逐步改善目前北京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型医疗机构的失衡状态,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合作医疗补助翻倍
【报告原文】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
【权威解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张学文
昨天,参加贵州团审议的张学文告诉记者,中央和地方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从20元提高到40元,这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0元,地方财政负担20元。为此,中央财政要增支42亿元。张司长说,农村的合作医疗应该是地方财政全部来补贴,但是中央为了使中国的农民看病不再发愁,从中央财政拿出钱来作了补贴,可见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视。张司长说,这个政策的实施并不是一步到位的,有的地方可能很快就能落实,有的地方可能要缓一段时间才能落实,比如,中西部地区可以在两年内落实合作医疗农民每年补助40元的政策。
-北京举措
北京市卫生局农村卫生处处长吕璠透露,2003年,北京开始试点推行分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当年的市级财政补贴标准是:远郊山区每人每年20元、平原地区15元、近郊区10元。2004年该政策在全市推行,并规定今后各项补贴标准每年递增5元,这样到2008年将达到45、35、20元标准。
此外,各区县卫生局也被要求筹集资金补助农村合作医疗,补贴额不低于市级标准。她表示,未来两年内,卫生局将对实施效果进一步评估,从而克服地域差异等因素,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城市医生定期下农村
【报告原文】到2008年,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城市医生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
【权威解读】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
高强介绍,实行城市医务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出经费,补助派出医院和接收医院,保证派出医师的收入待遇不变,保证有较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派出时间是一年。同时,这也是一项硬任务,卫生部门必须组织完成。派出的医师不仅承担医疗技术服务,还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培养,把城市医师高超的技术、丰富的知识和临床经验,传授给农村医务人员,带出一支用得上、留得住、走不了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这是一个长远之计。
高强表示,探索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事业的长效机制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北京举措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吕超英说,2003年全市开始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一边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一边规定每所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支持1所乡镇卫生院、每所城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持1所郊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此外,各区县医疗机构被要求建立下乡巡回医疗制度,配备1至2辆巡回医疗车,派出一定数量的医生定期赴边远村庄巡回医疗。每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被要求对口支持1至2所贫困村卫生室。
图表数据及说明来源:《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本报记者刘 薇郭爱娣郭 鲲张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