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06年3月5日至3月14日
3月5日(星期日)
上午9时开幕会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审查国务院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3月7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时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代表团或代表按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议案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9时第三次全体会议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休息
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年度计划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或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3月14日(星期二)
上午9时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幕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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