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山西:今后一旦发生命案公安局长须到现场

www.zjol.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0:29: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2月7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今后一旦发生命案,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各级公安局局长必须到现场指挥侦查。

  今后,发生造成1人死亡的命案,县级公安局局长必须到现场指挥侦查工作;对一次造成两人死亡的命案或者杀人分尸、杀人焚尸、爆炸杀人、持枪杀人、投毒杀人的命案,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必须到现场指挥侦查工作;对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可能形成系列命案的,以及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批办的命案,省厅刑侦部门负责人和市公安局局长必须到现场指挥侦查工作。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杨晶 李京彦 编辑: 施袭森
·公安部要求努力确保200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2007-02-08
·公安部强调 “命案必破”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2007-02-07
·公安部:北京将为奥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007-02-06
·公安部: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   2007-02-06
·公安部:北京将为奥运创造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环境   2007-02-06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