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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全体会议(实录)

【专题】2007全国两会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14日 17:23:5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月14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在中国职工之家饭店二楼会议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国网]:

  今天下午的会议由任海深主持。

  [任海深]:

  各位代表,现在举行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今天下午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今天下午来参加安徽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的有高法、高检的负责同志。

  [任海深]:

  现在开始审议“两院”的报告。需要说明的是,从审议报告角度来讲,这是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最后一次代表团会议,机不可失,希望大家能够抓住时机,踊跃发言,特别是没有发言的同志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最后的机会。

  现在开始发言。

  [童海保]:

  我对审议“两院”的报告谈点看法。“两长”所作的报告使我深深地感到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院”在履行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应该抓好审判改革和检察改革,有许多东西非常值得称道。

  [童海保]:

  从检察院的报告反映的情况来看,在惩治腐败这一块,立案侦查了贪官将近4万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达到2736人,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的达到2000多人,这个数是非常多的。大家知道,司法工作人员是执法人员,甚至很多人是懂得侦查,懂得司法的,相比而言能力更强一点,这么多人,2900多个司法干线上的败类,揪出来很不容易。这里面有两个数字比较大,其中一个是厅局级干部达到200人。在治理腐败、惩治贪官、维护政绩上,两院所做的工作是可歌可泣的。

  [童海保]:

  在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承担了诉讼监督任务里面最重要的任务,这里面不外乎别人给你送来东西,你要查出毛病,通过查出毛病使案件更加完善。在案件审查过程当中,对立案机关没有立案的加以立案,漏报的达到1.48万人,少数的案件、漏诉的案件数量很大。

  [童海保]:

  法院在刑事审判上、民事审判上,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海商事的审判,加上行政审判,特别是质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特别注意到法院的报告当中,肖扬院长特别提到对于信访工作更加关注,提出了“四定两见面”的办法,“两见面”是在立案的时候跟当事人见面,在结案的时候仍然和当事人见面,这很了不起。如果能够做得更好,对理顺上访人员的心理,并且平息这样的上访是有积极意义的。

  [童海保]:

  司法体制改革也迈出了可喜一步,人民陪审员的制度还是稳步朝前发展。特别是对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和简易案件的审理,我很有体会。过去所有的案件,哪怕被告人说这个案件很简单,也要采取普通审,要有辩护人,也要有陪审员,一切都要按程序来。现在采取简易审议。国外很简单,在检察机关就处理了,如果是罪行较轻的,这样的案件就不移交到法院。我们国家只要是职责内的关系,检察机关不作出处理必须交给法院。

  总而言之,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成绩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

  [童海保]:

  也提一点建议,加强队伍建设的问题,早上我在会议上发言的时候谈到一个情况。我昨天听到报告以后,讲到了司法人员犯法的问题,突破了百名大关,大家知道违法违纪的数字每年都有好几百人,但是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法庭确认追究刑事责任的突破百人大关,这是很严重的问题,我感觉到很震惊。2006年检察院也有27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往年数据来看,我看往年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法院的工作报告,前3年被追究刑事责任达到376人,每年平均才75人。2003年法院的干警犯罪是52人,2002年是85人,2004年违法违纪是46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知道多少人。检察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2002年是262人违法,但多少人被判罪不知道,2003年被判罪的是21人,2004年是335人,2005年被判刑的23人,2006年的报告公布的是27人。老百姓对检察官犯罪、法官犯罪看得非常重,因为他们知法犯法。

  [童海保]:

  我们代表现在只对六个报告进行审议,没有审计到的,我们没有办法参加审议,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就不能对他进行评议。

  另外,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工作,检察院的工作很残酷,有的人在里面弄得精疲力尽,我就是其中之一。法院难度格外大一点,法院掌握着裁判权,不管是在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到他那个地方就要了结。了结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满意的人皆大欢喜,不满意的人,就记在心里。这时候法院就要承担更多的各种各样的看法和观点,所以承受这么大量的工作,工作人员承受很大的工作压力。

  [童海保]:

  怎么完善这个问题?我提的建议有三点:第一点,我们已经有的法律法规和已经有的制度规定,应该严格地非常好地执行它。比如,党政干部的交流回避制度,颁布实施以后,各地实施得比较好,现在落实的最好的是组织部门,公安局长交流力度很大;两院有的交流了,但是绝大多数没有交流。安徽的检察系统十几个地市的一把手,目前只有四个地市的一把手作了交流,其余还有13个没有交流,法院系统也差不多。市级是这样,区县级面积更大一点,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建议全国人大要督促这一块,我昨天晚上赶了一份建议出来,谈一谈对干部交流的认识。

  [童海保]:

  第二点,现行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利润审计制度,这些制度都已经安排很长时间,从已经发现的法官犯罪和检察官犯罪的情况看,在财产分配上肯定没有做好,收上来大量的财产,在申报方面做得不完善,收上来交给组织部门,但是组织部门不管审查,这个可能要交到纪委去会更合适一些。

  第三点,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更应该加强管理,在能够体现他们的意志时候,公正性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制度要落实好,还要改革,还要做一些创新。法里面有一句话,有硬性规定没有形成高薪养廉的态势,所以,他们有的就贪污。

  还有要建立司法评估机制,无论是涉及到法院还是检察院。还有人大,我建议“两院”要有披露机制,把涉及到他们的事情进行披露,不适合的就要改掉。最后还有一点建议,解决内部的问题,纪委要做好工作,特别是自己管自己要管好。

  [余的娜]:

  今天上午代表小组审议“两院”报告,我一直想发言都没有机会,今天下午要讲几句。

  关于“两院”的工作报告,我认为这几年民主等方面得到不断提高,有了很大进展,今天上午各代表的发言都是一致公认的。特别是我们在基层,感觉到基层法院的作风也有很大的转变,执行力度也有所加强。坚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监督职能,做得都很好。

  这几年当人大代表,与基层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机会也比较多,在肯定他们工作成绩的同时,也知道基层两院面临很多的实际困难。2006年底,我到新安法院做了调研,也参加了法院的庭审和司法监督人的座谈会,每一年都要参加这方面的活动。我深深体会到基层法院面临着三个方面的实际困难,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给予关注和关心。

  [余的娜]:

  第一,人才问题。由于基层法院工作环境、条件比较差,近年来,像我们县法院没有一个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充实到法官队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现象比较严重。法院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县级基层法院最近几年只通过了三名,而且有一名因为待遇差,他就转行从事律师职业了,目前法院承担审判工作的法官全部都是法律专业的中专生,有的是本科生也是其他专业的本科生,法官的素质问题会影响到基层的审判工作。

  第二,待遇问题。基层法院大多数法官的工资待遇要比同级行政机关的待遇低很多,并且津贴等等行政机关实现一年多,而法官却没有。再一个就是就我县的法院工作来看,虽然县法院比较小,但是大家工作负责,案件的数量比较大。再一个受地方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案件不能执行,而且干群的很多待遇都没有,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去年有两人离开法院,去企业谋职。

  [余的娜]:

  第三,法院的费用问题。国务院颁布了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2007年4月1号实施,这个办法,诉讼费用将减少二分之一以上,县的基层法院人口比较少,也比较分散,每年的诉讼费在60万余元,按照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年的诉讼费用就是30万左右。我了解,法院最基本的正常开销一年要60多万元,再加上我们县级财政只有4000多万,法院院长告诉我,2003年4月以前法院每年还要交财政5万块钱,这几年没有交,也是仅仅给他们日常的开销。所以,资金问题严重影响法院的正常办案和开支。

  还有一个问题向高院反映一下,因为我们县法院都没有一个像样的法庭,容纳几百人的法庭都没有。每一次我们参加庭审,比较重大的案件都是借场所庭审。虽然去年已经开始建法庭大楼,目前也是资金短缺,法庭还没有建起来,估计2007年下半年才可以交付使用。我呼吁一下,要关心地方最基层的法院的条件。

  [余的娜]:

  提三点建议:

  第一,有很多跨省的案件交到我们人大代表手上,建议最高法院对跨地区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力度,切实解决这个实际问题。

  第二,经常性地到基层做一些法律宣传,使基层的群众懂法、学法,到基层群众中去办普法讲座,特别是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发挥基层调解员的作用,减少矛盾的激化,真正做到能调则调,使社会更加和谐。

  第三,建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基层人民法院的主要困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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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网 作者: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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