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农民自己主动选择
主持人:
陈主任,刚才已经介绍过,其实土地流转不是新东西,过去一直都有,但是在有了长久不变的政策的时候,土地流转就有了新内涵,那么您希望土地流转能给农民带来什么?
陈锡文:
土地从全世界的农民来讲,这都是他的生存和发展之本,那么也就是只有当农民有更好的收入、更好的就业机会,他自愿离开土地的时候,我们才鼓励这样一种土地流转,否则他就可能变成历史上的土地兼并了,那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所以我想长久不变提出来之后,实际上土地流转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人为地营造一种氛围或者采取行动。
主持人:
都流转。
陈锡文:
要流转,这是农民的一种选择,他觉得有更好的就业、更好的收入,他会选择,不用你去强制他,因此我们要做的事情决定里面都讲到了,有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用经济学家的讲法就是市场怎么发育起来,只有产权更加清晰,市场才能发育起来,产权不清晰,没人敢去交易,那么也就是决定里面提到的土地承包期进一步稳定和延长之后,应当第一件事要做好确权、登记,办证的工作,就是更长时间了,我更要弄清楚那些地块是我的,多少面积,都在什么地方,要进行确权登记和办证,这是一个基础性工作,如果农民真的相信了我们的土地长久不变,他就可以放心地去打工,我就可以流转去。
第二要给他提供一个平台,我想流转给谁呢?谁要土地,我得知道,我想转入土地,谁愿意转包出来呢?我也得知道,现在我们农民处在信息不通的情况下,因此很多地方就创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托田所,建立土地银行等等,如果这个事情慢慢做了,那么我想刚才讲的那种不规范的现象就会逐步解决。
第三,一定要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土地流转这次的决定明确提出有三个“不得”: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过程,第一个不得就是不得改变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第二就是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不能改成非农业。
主持人:
盖商场。
陈锡文:
不行,盖住宅什么都不可以。
第三个就是不得侵犯承包农户的权益,所以把这三件事做好,我觉得土地流转是一个市场自然发育的过程。
粮食安全与土地流转会否产生矛盾?
主持人:
其实在前面还有一个大限制,因为在整个十七届三中全会,包括这次推进农村改革一直在强调粮食安全,大家会觉得,一方面要强调粮食安全,你如果都不种地,肯定不安全,可是另一方面又有土地流转,它们两者不矛盾吗?
陈锡文:
两者之前有吻合的地方,但也有矛盾的地方,要从市场规律去讲,土地流转集中了,某一个农户注入了人家的土地,转入人家土地,规模更大了,他如果继续生产粮食,肯定会提高效益,提高收入,这对促进粮食生产是有利的,但是我们看到更多的往往是土地流转之后,特别是城里一些工商企业下乡向农民租的地,往往不种粮食了,往往去发展瓜果蔬菜、鲜花盆景、药材等等这些。
主持人:
利润更高。
陈锡文:
收入显然是增加了,但毕竟大家不能光吃蔬菜、鲜花,总要吃粮食,所以这些问题实际上现在已经给我们提出挑战,既要保障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这个承包经营权既要让他自己安心送,也允许他去流转,但流转之后怎么能保证我们农业的资源配置能够有足够的粮食生产,这里就需要很多政策和制度来研究。可以说现在已经是必须未雨绸缪地去研究这个问题,土地流转之后,怎么能保障我们基本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问题。
主持人:
但是粮食安全是绝对的大问题,是一个红线。
陈锡文:
对,那么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家都知道,我们是82600万亩耕地,如果算上复种指数,南方有的种两季种三季,每年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大概是235500万亩这样一个面积,这几年的情况看,我们如果保持一万亿斤的粮食产量,这是一个基本需求,从我们目前的生产水平来看,低于16亿亩的粮食播种面积就保不住,怎么样形成一种市场导向的,但是又有政策支持的资源分配结构。
主持人:
那接下来的时候,大家会有一种担心,既然大家可能也听到了长久不变,土地流转在长久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大家更有积极性。如果在这种积极性,中国这么大,虽然说了几个“不”,但是监管下来很难,有的时候他就悄悄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都给你慢慢变了,变成房子了,变成住宅了,变成其他非粮食的作物了,怎么办?
陈锡文:
我想首先一条,是要整体上提高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关键,确确实实理解到这件事情不仅关系到自己家庭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国家子孙后代的利益,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在物质利益上必须让农民种粮食也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否则他为什么要种粮食呢?所以这是两方面的事。
还有一方面,我们的监管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农业部门都要去严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让突破,现在从技术上讲,GPS全球定位系统,我是能查得到的,问题是处理这些违法违纪的事情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