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近日对王晓辉一伙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王晓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5万元。另外4名团伙成员皆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晓辉及其团伙成员对一审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
法院查明,2006年以来,王晓辉在双辽市成立了“光辉寄卖行”,纠集社会无业人员陈永新、赵燕、何海川、杨光等人,以寄卖行为依托,以非法敛财为目的,以赌博为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违法犯罪活动均由王晓辉策划指挥,其他组织成员分工明确。
2007年5月,王晓辉在寄卖行设赌,听说有人来抓赌,马上带人从二楼跳窗逃跑。当他得知抓赌的是双辽市公安局的民警时,立即返回寄卖行,大骂抓赌民警私闯民宅抢劫,并组织团伙成员作伪证并录像,让团伙成员抛掷矿泉水瓶砸民警。后涉案嫌疑人外逃。
去年10月,四平警方成功打掉王晓辉涉黑团伙。
经审理,法院查明了王晓辉开赌场抽红,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