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宣传教育指导室主任李宝柱在其新华博客撰文,针对“打黑除恶”问题,从浩瀚的史海资料中,总结了中国古代抑制豪强、维系民心的历史经验,指出“打黑除恶”是民心所向、国运所系。其博客文章如下:
豪强不除 国无宁日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历史经验,历来为有识之士倍加推崇。历代,以得民心而得天下的开国皇帝及其继体之君,在励精图治的过程中,如何继续维系民心,永保不失民心,就成了他们处心积虑想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所以,诸如管子的“顺民心”、孟子的“施仁政”一类的政治主张,以及西汉初年轻徭薄赋、唐朝初年与民休息的政治实践,一直被奉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治国之道。在我国古代文献中,保存了许多关于如何永保民心不失、从而实现长治久安的记载。其中,抑制豪强以维系民心,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历史经验。
纵观我国古代历史,豪强之家恃强凌弱,兼并之族横行邑里,轻则武断乡曲、残虐百姓,重则扰败法令、肆行奸宄。其结果是,“豪夺财富入于私门,积累民怨归于公上”。可以说,这是封建社会与生俱来、并与之相伴始终的社会弊病。遍观当今现实,黑恶势力横行,说明历史的沉渣已经泛起,如不及时痛加治理,其后果不堪设想。既然是历史的沉渣,如何治理?自然要借鉴古代的经验。
早在我国的春秋时代,随着周天子权威的衰落,在诸侯国借“礼崩乐坏”之机兴起的同时,封建豪强即随之而悄然登场。史书记载,当时晋国的郤氏家族侵霸他人田土、强夺他人妻室。晋厉公以郤氏“族大、多怨”,于周简王12年(公元前574年)诛灭了郤氏家族。这是我国史书中,关于豪强不法和惩治豪强的最早记录。但是,在那个时代,像郤氏家族一类的土豪劣绅,还算不上是为害最烈者。因为,在整个春秋时代,诸侯擅相侵伐、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已成为历史的潮流,其所作所为,与郤氏家族如出一辙,郤氏家族与之相比,正可谓小巫见大巫。其实,《春秋》一书所记242年的历史,就是各国诸侯,即大封建豪强的行实记录。孔子之作《春秋》,其所忧者即患“诸侯擅兴、天下大乱”,其所欲者即以“口诛笔伐、讨乱臣贼子”。故《春秋》一书,实堪称我国第一部关于封建豪强的专著,其是非得失之意、治乱兴衰之迹,是孔子留给后世以求致治之法的镜鉴,是古人眼中最重要的一部“经书”。
到西汉初年,在秦朝已经实现大一统的基础上,汉朝最高统治者数十年间,实行轻徭薄赋,实行三十稅一制度,使百姓得以休生养息。与此同时,各地又出现了一批以贵戚和兼并之家为主体的豪强势力,并成为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严重因素。《史记·货殖传》所载“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县,下富霸一乡一里”,指的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豪强。这些豪强“乘时射利,财丰巨万”,其中不少人是“童仆千指,富埒王者”,势小者犹能“武断乡曲”,势大者则必“威重于郡守”,就连地方高级行政长官“二千石”也往往不敢得罪他们。当时,身居高位、家食厚禄的大官,更是乘其富贵之资力,与民争利,以致“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时人董仲舒曾经愤慨地揭露豪强兼并的严酷现实:“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颛山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这是当时社会状况的真实写照。
现在,无论是司马迁笔下的“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县,下富霸一乡一里”,还是董仲舒口说的“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于当今社会,几乎是随处可见。
西汉前期的最高统治者,面对豪强取重于乡里、威倾于州县,超越法度,犯奸作科,伤风败俗,侵害吏治的严酷现实,不得不痛下决心对豪强严加惩治,甚至不惜任用酷吏来绳治豪强。例如,汉景帝时,济南瞷氏宗族三百余家,率皆豪猾,当地守臣莫能禁制,汉景帝于是就命郅都出守济南,郅都到任后,立即诛杀了瞷氏宗族中的首恶分子,其余皆股栗而不敢继续为恶。后来,郅都迁官为中尉,负责京城长安的司法,其执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之皆侧目而视,私下称郅都为“苍鹰”。当时,长安左右宗室多犯法者,在郅都之后,汉景帝复命宁成为中尉,其执法效仿郅都,致使宗室豪强人皆惴恐。
到汉武帝时,随着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兼并之风愈演愈烈,豪强之势如日中天,汉武帝遂启用大批酷吏去摧折豪强。史书有传者,如周阳由、赵禹、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咸宣、田光明等,就是这批酷吏的典型代表。这些人所到之处,必夷其豪,族灭豪猾之属,连坐奸豪之家,在某些郡县确实收到了“道不拾遗、无犬吠之盗”的效果。史书评价这些人说:“虽酷,称其为矣。”就是说,这些人执法虽然酷烈,但就其所处职位而言,还是称职的。
由于兼并之风无处不及,豪强之家无所不在,所以,单靠一些酷吏,势必不能彻底剪除豪强势力。这是因为,兼并风起、豪强势兴,其根本原因即在于封建制度本身,封建所有制和封建特权,正是其产生的根源。根本既存,枝叶必茂。任用酷吏抑制豪强,实际上是汉朝最高统治集团用自己的刀,割除自身的腐肉,最终只能是适可而止。因此,在汉武帝以后,豪强肆行不法的记录,仍然是史不绝书。例如,汉武帝死后,大将军霍光秉政,在平阳的霍氏家族,其奴客持刀入市而吏不敢禁,其家奴至市买肉竟砍伤屠户,霍光之子霍禹则胆敢在家中违法私自酿酒。但是,无论如何,西汉任用酷吏惩治豪强,在某些时候确实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对于将豪强势力抑制在社会可容忍的限度之内,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从东汉末年开始,直到三国、魏、晋、南北朝,封建豪族一直是左右国家政局、决定各个短命王朝命运的主要政治势力。其间,中原逐鹿、裂土称王者和持操权柄改朝换代者,无一不是出身于豪强之家。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全都打上了门阀政治的深刻烙印,以致世风竞以门阀世族相夸尚。透视这四百余年的历史,实际就是封建豪强的发展史。在此期间,封建豪强势力获得了除春秋战国时期之外的又一次辉煌。在那种门阀政治统治一切的历史条件下,抑制豪强是不可能成为最高统治者想要认真对待的政治课题的。所以,在记载这段历史的典籍中,关于抑制豪强的记述是不多见的。既然对于豪强不加抑制,而百姓自然就只能是饱受欺凌。因此,自东汉末年至南北朝,这四百余年的时间,对于劳苦大众来说,可以称得上是最黑暗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