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各方争议。
有考生认为这项奖励政策可解决考试花费的后顾之忧,亦有考生觉得激励效果甚微;有群众和网友则提出“难道考上公务员就值得奖励”的疑问;专家对此举也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培养人才发展的创新举措,也有人认为此举欠妥。
恭城出台政策奖励报考公务员
县财政设立考录公务员奖励基金,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增强我县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鼓励我县青年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层次,经研究,决定对考录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桂林市市直机关的公务员给予奖励。”1月1日,记者在恭城采访时,看到了这份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于2009年12月11日下发的《恭城瑶族自治县考录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人员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通过公开招考选拔考录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广西区直机关、桂林市直机关的公务员,包括考录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籍贯为恭城且在恭城生活十年以上;其父母户籍在恭城且定居十年以上或在恭城退休定居的。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考录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考录为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考录为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办法》中提到,县财政将设立考录公务员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各年度的公务员考录奖励。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完成对当年符合条件申领人员的奖励兑现。该奖励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多方辗转想采访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了解出台该奖励办法的详细背景和具体操作情况,但多位领导均表示“公务繁忙无法接受采访”,个别领导间接向记者传达意见:“奖励只为激励考生,并无其他过多考虑。”
奖励政策引发质疑
●赞成者:奖励政策是利好消息
记者在两天的走访中了解到,尽管该《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但当地群众大多对这项奖励内容还不知晓。
今年25岁的小陈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福建打工,最近刚回到恭城。去年年底,他从在县机关工作的好友处得知县里出台考公务员的奖励政策,于是决定在家专心准备来年报考桂林市直机关的公务员。小陈对记者说:“大学刚毕业时没考虑过考公务员,一心只想出去闯闯,经过在外一番打拼后,还是觉得公务员比较稳定。这次回来听说有这个政策后,我更是下定决心准备报考。”
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一位在恭城乡镇工作半年的西部志愿者。这位山东籍的志愿者这次报考了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他说:“这样的奖励办法挺有创意的,之前我都没听说过。虽然我不符合这个政策的奖励条件,但我觉得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考生来说是个好事。”
●质疑者:奖励政策“奖错”了对象
恭城籍的王强(化名)不久前刚报考了桂林市机关公务员,报名后才得知恭城新推出这样的奖励政策,如果能考上,按照办法,他就能获得奖励,但他却说:“对真正想考公务员的人来说不会因为有无奖励就考或不考,所以这项政策的象征性大过实际激励效果。我觉得还不如将这些钱奖励给贫困学生,鼓励帮助他们好好学习,将来回来建设家乡;或者是用来改善县里的创业、就业环境,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帮助更多的青年就业来得实际些。”
土生土长的恭城人郑先生说:“只奖励考上公务员的,而对从事其他行业的并不奖励,容易让大家感觉仿佛只有考公务员才是正道,才有出路,才值得鼓励和嘉奖。如果要奖励,应该是对那些对恭城建设有贡献的人,那些坚守在家乡岗位基层的公务员,或是支援恭城建设的外地人是不是更加值得奖励呢?”
在恭城乡镇工作多年的毛女士说,这样的奖励政策应该侧重奖励那些报考县乡一级的基层公务员,尤其是偏远乡镇的,而非市级以上的,那样才会鼓励更多的人才去基层工作。
《办法》实施第一时间,南国早报网(www.ngzb.com.cn)论坛上便有网友发帖,标题是《全国首创!广西恭城60000元奖励考录中直机关公务员,年轻人们还找什么工作,快去考公务员吧!》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网友“阿紫”认为;考上公务员是否就意味着为国家做了什么特大贡献还是为人民谋了什么特大福利,凭什么获得奖励?网友“江湖游医”则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恭城是将这些公务员当做自己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以后申请啥项目资金,就能‘上头有人’,好办事。”
专家有赞成也有反对
有专家认为这项政策对恭城的发展有好处;有专家认为奖励政策没有依据
就恭城出台的这项奖励政策,记者分别采访了自治区党校两位教授,两位专家的看法截然不同。
自治区党校的盘世贵教授认为,恭城推出这番奖励办法对地方培养人才而言是个较好的措施,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从长远的战略性发展角度来看,人才向外、向上流动,对恭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而对报考公务员的考生而言,能感受到的是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有一定的精神鼓励作用,尤其是对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来说,可以减轻报考的经济负担。
自治区党校教授陈学璞则认为,用金钱奖励被录用公务员的做法不太妥当。因为录用公务员考试本身就是为了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出来,考生一旦被录用,本身就是一种肯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无需再进行额外奖励。被录用为公务员,并非像见义勇为那样,是做出超出常人的特殊贡献,而应该获得特别的奖励。无功不受禄,奖励和贡献应该是挂钩的,而对于考录公务员进行奖励是没有理由的,也没有政策文件作为依据。
陈学璞教授表示,拿财政的钱进行奖励是否通过听证等方式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值得商榷,而只对考录公务员进行奖励,而不对从事其他行业和岗位的青年进行奖励,也容易误导年轻人产生考公务员才是最吃香的想法。陈教授还表达了这样的担心:“由于有现金的奖励,有没有可能会有一些考生打着预支金钱去‘找关系’的算盘,从市场化运作的角度增加自已被录用的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