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一年,监察部同时也给了韩德云一个较好的消息:已考虑待条件成熟时研究起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申报法》,目前已进行到调研论证阶段。
当2009年韩德云第三次收到来自监察部的书面答复时,其中的内容进一步预示了更为乐观的进展。“一是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好事,中国需要。二是首次披露了监察部正在做大量调研工作,包括收集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资料,考察了解国外相关的法律制度,并结合中国实际探讨解决方法。最重要的是,监察部已经开始考虑制度设计的细节,包括申报主体的界定范围、申报财产范围、申报后是否公开、材料是否需要核实、经核实发现申报不实的该如何惩戒等。”韩德云说。
豁免期之争
“从监察部给我的答复中,我体会到在有些表面理由的背后,存在着更真实的难处———既要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又要保持公务员体系的稳定,从制度设计上做到平衡,确实很难。”韩德云颇有感触地说。
为此,他也为可能影响这个制度出台的其他一些“障碍”,提出了一些建议。
韩德云承认,他提出的解决方式都有些折中,因为如果采用“过急”的手段,即使官员财产申报立法获得通过,也会为整个公务员体系和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比如广受关注的新疆阿勒泰地区的试点改革,在公开了公务员财产以后,便没有下文了。
针对阿勒泰试点的状况,韩德云在他起草的法律草案中提出实行“三年豁免期”的制度设计,即在三年的过渡期内,如果申报对象主动上缴以前的全部违法违纪收入,可一律豁免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相应减轻、免除相关刑事责任。反之,则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
这一条款曾引起社会强烈不满。根据南方网的投票结果,53%以上的网民认为这有给贪官脱罪的嫌疑,“是个天大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