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一月十四日电(孙建驹 蔡剑)一月十四日,广东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接受中共广东省佛山市市委书记、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辞去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此外,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还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根据提请,会议免去杨金泉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免去周宝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员职务。
林元和,男,一九五O年十一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一九六九年一月参加工作,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林元和曾任职安徽省阜阳市副市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中共安徽省阜阳市委书记。一九九九年二月任广州市副市长;二OO二年十二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副市长;二OO三年四月任广州市常务副市长。二OO六年十月任中共广东省佛山市委书记;二OO七年一月任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