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召开的陕西省委常委会上,同意开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黄国泉党籍。
黄国泉,男,汉族,1964年8月生,江苏海安人,研究生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09年2月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黄国泉在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8万元。
2007年10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在该校新校区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该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招标。西安龙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路正魁通过别人约黄国泉吃饭,希望在招标时予以关照。在黄国泉的“关照”下,2008年1月2日,龙创公司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中中标。为感谢黄国泉,路正魁将8万元人民币送给黄国泉,黄予以收受并据为己有。
黄国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2009年12月17日中共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拟给黄国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建议由教育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黄国泉相应政纪处分。